担保公司业务提成激励
管理规定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担保公司业务提成激励管理制
度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业务提成奖励制度的建设是建立在员工的工作目标和企业发展目标紧密联系的基础上的,本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制定。
第二条 目标:不断对员工进行激励和指导,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平合理的评价公司员工的价值分配。加强部门之间,管理者和普通员工之间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树立良好的团队意识,建立优秀的企业文化氛围,最终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担保有限公司所有在册员工。
第二章 绩效考核
第四条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业绩考核和管理考核(含业务技能考核)两大类:
业绩指标考核:根据公司与业绩被考核人签订的《经营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为准,《经营目标责任书》由被考核人按岗位层级签订后交人事行政部门存档。 《经营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被考核人一份,人事行政部存档一份。财务部另复印备案一份。
日常管理考核:主要是考核员工在能力素质、制度遵守、敬业与奉献、工作效率、协作配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以行政规章、奖惩条例、考勤记录等为考核依据;人事行政部根据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确定其考核内容。
第五条 考核对象
管理指标考核:针对公司全体员工。
业绩考核:融资担保部门等能直接创收的员工及主管领导,以及与业绩挂钩的管理部门及部分管理人员。
第六条 考核方式 1、管理考核:
采取扣罚形式。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按层级进行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制。
扣罚由公司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有针对性的根据岗位的基本工作要求列出部分扣罚内容,形成正常的管理职能,实行季度考核制。在每季度的应发奖金中扣减。人事行政部每季度最后一天将《考核表》按部门分发给被考核人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打分完毕交分管领导考核。分管领导最迟于每季度后当月五日前交人事行政部复核并汇总后提交总经理和董事长考核。人事行政部汇总考核表后登记考核分数抄送财务部门记发奖金。考核表由人事行政部门存档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部分依据。 2、业绩考核:
总经理负责根据公司年度任务计划安排相关业务人员签署《经营目标责任书》,原则上《经营目标责任书》为公司年度员工个人业绩考核指标标准。因特殊情况业绩指标须进行变更的,必须由总经理和董事长进行审批。每年1月1 2日前,人事行政部负责将本年度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指标抄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照业绩指标计算业绩考核。
第七条 业绩考核标准: (一)业务部人员考核 1、业绩指标确定标准: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由总经理联合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商议后,报董事长确定当年的业绩考核指标;
2、业务人员由业务主管确定年度业务任务,根据业务量提成奖励,没有实现业务收入的,领取基本工资。
(二)风控部人员考核:
1、公司担保业务的年度不良率控制在3%以内; 2、年损失率控制在%以内。
其中两项中的一项未完成的,扣发年终奖金,停发该项目的提成奖励,已发放的项目的提成奖金予以追回。
(三)业务后备人员考核
公司从应届毕业生中挑选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配备给业务人员中具有较高水平的人员充当助理,在不超过一年的期限内,对符合公司培养前途的人员留用,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人员解聘。
第八条 申诉
1、考核结束后,被考核人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人有向被考核人反馈和解释的职责。
2、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与考核人沟通方式解决。沟通无法解决时,员工有权在了解考核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人上一级主管或人事行政部总监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绩效考核申诉说明书》及相关说明材料。
3、主管领导或人事行政部在接到《绩效考核申诉说明书》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做出书面答复并将最终处理意见报公司备案。
4、若员工的申诉成立,应改正申诉者的绩效考核结果。
5、各级主管领导对申诉人应持积极心态,不得对下级申诉随意阻挠或打击报复。
第三章 业绩提成
第九条 计提基础 1、担保费 2、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条 计提比例
(一)保费收入计提比例
按照保费收入的11%计提提成奖励。具体分配如下表:
提成比例11% (二)其他收入提成 业务部门5% 资金
风控部门短期拆
奖励基金5% 借收入分两
种情况: 1% 第一种是利用自有资金的按照10%提成,具体分配方法如下:
提成比例10% 第二种是利用银行资金的按照11%提成奖励,具体分配如下: 业务部门5% 风控部门1% 提成比例11% 第一十一条 分配方法 业务部门
奖励基金4% 风控部门1% 奖励基金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