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方案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6、员工行为监督
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7、员工档案
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七、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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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方案
(一)通风管理
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突出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
(2)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6)局扇通风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8)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 (二)瓦斯管理
突出矿井要建立健全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监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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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
(1)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2)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3)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2、强化瓦斯检测
(1)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2)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3)相关入井人员按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照;
(5)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6)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我矿安全规程》规定; (7)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3、制订瓦斯隐患处理措施
(1)有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前必须先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
(3)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5)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4、采取瓦斯隔爆措施
(1)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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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
(2)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3)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三)防治水管理
各单位部门要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四)防尘管理
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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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
1、矿井下列巷道应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1)主要进风大巷; (2)主要回风大巷; (3)主要运输巷;
(4)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采区进、回风巷; (5)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 (6)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 (7)转载点;
2、所有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净化水幕: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 (2)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200m范围内);
(3)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 (4)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5)采区、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
(6)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
3、下列设备应设置喷雾装置或者除尘器,并确保喷雾装置和除尘器正常使用:
(1)采煤机; (2)液压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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