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明电〔X〕331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维护XX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坚持一手抓消防基层基础、一手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全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
1.创建消防安全社区。一是组织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由县人民政府牵头、乡镇(街道办)具体实施,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指导,推动各居民社区、居民楼院逐步达到 “五个必须”标准:即必须明确管理组织、管理责任、管理制度;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必须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必须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必须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形成战斗力。二是综治部门将“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纳入“平安社区”评选内容,凡达不到“消防安全社区”建设要求的,“平安社区”评选一票否决。三是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基层网格力量对居民小区、居民楼院进行
专项检查,重点开展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道内停放和充电、居民楼院门口和疏散走道堆放可燃物等三类问题的集中清查行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推动全县100%的居民社区、居民楼院达到建设要求。
2.依托便民警务站强化微型消防站建设。紧抓便民警务站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同步建成微型消防站,发挥警务站综合便民服务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一是配齐消防器材。在每个便民警务站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等基本消防设施器材,其中县城主街区便民警务站还要选配灭火防护服、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器材(具体配备标准见附件2)。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把初起火灾扑救基本技能纳入便民警务室民警培训内容,采取集中培训、上门指导等形式,指导每名便民警务室民警做到“三会两清”: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消火栓、会铺设水带,清楚辖区市政和室外消火栓情况,清楚基本灭火安全防护常识,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警务室工作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三是加强联勤联动。消防部门要完善联勤联动机制,明确消防大队和便民警务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一旦接警,调派消防中队的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同时督促单位微型消防站建立内部联络方式,确保通讯畅通。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每年划拨专项经费,对达到标准、具备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给予一定补助。公安消防部门要抓好社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的推进工作。
3.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
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改造,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二是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三是住建、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电力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4.持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开展专项治理。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全县集中开展棉花收购、加工、储存场所及商(市)场两个“自选动作”专项整治:一是棉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棉花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制定消防监督检查计划,对棉花收购、加工、储存企业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整治棉花堆垛间距不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故障、违章用火用电等隐患问题。二是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对达到重点单位标准的商(市)场逐个排查登记,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故障、违规设置店铺摊位、违章用火用电、锁闭或堵塞安全出口、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重点内容;治安部门要结合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其他商(市)场、商店进行全面的排查,重点整治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用火用电、违
规设置员工宿舍或住人、锁闭安全出口、未配置灭火器材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严格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5.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一是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明确隐患整改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三是对久拖不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依法报告政府组织关停,并综合运用约谈、曝光等手段,倒逼问题整改。
6.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点节庆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一是周密制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对涉节、涉庆、涉会的单位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保措施。二是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公安机关分管消防工作领导要组织消防、治安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三是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机关警力下沉一线,与基层共同开展执法执勤。四是督促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和物业服务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辖区重点区域开展排查、巡防、值守。
7.加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消防监管责任,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重点开展“九小场所”(指小餐饮、小宾馆、小商店、小公共娱乐、小休闲健身、小医疗、小教学、小生产加工、小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一是全面排查。公安派出所要组织社区(村)警务室民警结合治安检查工作,在年底前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九小场所”底数清、情况明。二是重点整治。结合各场所不同业态,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内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灭火设施、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完整;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备;门窗有无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场所是否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是否擅自改变了场所的使用性质或扩大了经营规模;是否违反规定设置了员工宿舍;员工是否掌握基本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技能。三是严格执法。要充分运用罚款、三停等法律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要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总量,对检查的单位及时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修订。X年底前,要完成编制并印发“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