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参酮ⅡA对缺血性脑损伤大鼠的保护作用及机制初探
赵 岩
【摘 要】摘要:目的 丹参酮ⅡA对缺血性脑损伤大鼠的保护作用及分子机制研究。方法 在造成大鼠高脂血症的基础上,进行两侧颈总动脉缺血造成脑细胞损伤,建立动物模型。术后分别使用丹参酮ⅡA 1ml/kg.d进行干预治疗一周,水迷宫试验测试大鼠的学习能力,检测大鼠血清神经元特异性烯醇酶(NSE)、氧化亚氮(NO)及内皮素-1(ET-1)的含量。结果 丹参酮能提高大鼠缺血性脑损伤大鼠的神经功能水平,降低血清NSE及ET-1的含量,升高血清NO的含量。结论 丹参酮ⅡA对缺血性脑损伤大鼠具有保护作用,其作用机理与降低ET-1的含量,升高NO有关,此作用有助于大脑缺血损伤的治疗。 【期刊名称】光明中医 【年(卷),期】2016(031)010 【总页数】3
【关键词】丹参酮ⅡA;缺血性脑损伤;水迷宫试验;一氧化氮; 内皮素-1 【文献来源】https://www.zhangqiaokeyan.com/academic-journal-cn_guangming-journal-chinese-medicine_thesis/0201215962158.html
丹参(Salvia miltiorrhiza Bunge)是中医临床上最为常用的中药之一, 丹参酮类是从传统中药丹参(Salvia miltiorrhiza Bunge)及其同属植物中分离到的被证实是丹参的主要特征性成分和活性成分,包括隐丹参酮、丹参酮ⅡA、二氢丹参酮I等多种成分[1]。丹参酮类与丹酚酸类因具有活血调经、祛瘀止痛的功效应用于临床[2]。本研究旨在观察丹参酮对缺血性脑损伤大鼠的保护作用,并对其机制进行探讨,为其在脑缺血疾病中的应用提供实验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
1.1.1 药物 丹参酮ⅡA 注射液购自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批号:121011,每支2mL。
1.1.2 试剂 NSE、NO测定试剂盒和ET-1测定试剂盒(南京建成生物工程研究所)。
1.1.3 动物 SD雄性大鼠(180~220 g),二级动物,动物许可证号:SCXK(豫)2013-0002,购于郑州大学实验动物中心中心。
1.4 仪器 Thermo Multiskan 自动酶标分析仪(芬兰雷勃集团,型号:Mk3);,Morris水迷宫系统(淮北正华生物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1.2 方法
1.2.1 动物分组与处理[3] 昆明系大鼠,随机分为5组,每组12只。除正常对照组外,每组用高脂乳剂连续灌胃7天,每天1次,每次0.5ml。然后用10%水合氯醛3ml/kg腹腔注射麻醉,将其仰卧位固定于手术台上,颈正中去毛,碘酒消毒后行颈正中切口,仔细分离双侧颈总动脉,用动脉夹阻断血流使脑缺血30分钟,最后用丝线结扎左侧颈总动脉,缝合切口,局部消毒。术后小鼠放回笼中常规饲养。术后腹腔注射丹参酮ⅡA和等量生理盐水,Ⅰ组为正常组,Ⅱ组为模型组,Ⅰ组和Ⅱ组不用任何药物治疗。Ⅲ组为生理盐水组。Ⅳ组分别使用丹参酮ⅡA 1ml/kg.d进行治疗。
1.2.2 水迷宫试验[4] 一周后,水迷宫试验测大鼠的学习记忆能力。测试程序包括定位航行和空间搜索两个实验部分。①定位航行实验,将大鼠从标记的4个入水点依次朝向池壁轻轻放入水中,记录大鼠在90 s内寻找到并爬上平台所
用时间,即逃避潜伏期。②空间探索实验:撤除平台,将大鼠放入水池中,记录大鼠在90 s内穿越平台所在区域的次数。
1.2.3 取材及指标测定 2%戊巴比妥钠按40 mg/kg体重腹腔注射麻醉后,心脏采血3ml,3000r/min离心10 min后取血清,进行NSE、NO及ET-1检测。
1.2.4 数据分析 数据用SPSS 15.0统计软件处理,以单因素方差分析进行统计。
2 结果
2.1 水迷宫试验学习记忆能力的测试结果 与正常对照组相比模型组大鼠逃避潜伏期延长,跨越平台次数减少(P<0.05)。生理盐水对照组与模型组相比无明显差异(P>0.05)。而丹参酮ⅡA治疗组与模型组及生理盐水组相比逃避潜伏期缩短,跨越平台次数增加,可明显改善大鼠学习记忆能力(P<0.05)。见表1。 表1 各组大鼠定位航行试验、空间探索试验的比较
注:1)与I组比P<0.05; 2)与Ⅱ组比P>0.05;3)与Ⅱ组比P<0.05
2.2 大鼠血清NSE、NO及ET-1的含量影响 与正常对照组相比模型组大鼠血清NSE及ET-1的含量增加,NO降低(P<0.05)。生理盐水对照组与模型组相比无明显差异(P>0.05)。而丹参酮ⅡA治疗组与模型组及生理盐水组相比降低大鼠血清NSE及ET-1的含量,增加NO浓度(P<0.05)。见表2。 表2 大鼠血清NSE、NO及ET-1的含量影响
注:1)与I组比P<0.05; B与Ⅱ组比P>0.05; C与Ⅱ组比P<0.05
3 讨论
本研究通过分离双侧颈总动脉,用动脉夹阻断血流使脑缺血30分钟,然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