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常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
新成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发[2013]122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06 【实施日期】2013.08.0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失效或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类文件的
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常州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常政发〔2013〕122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充分发挥地价杠杆的重要作用,有效维护土地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建立全省城镇地价季度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制度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7〕146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完成了2012年度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将更新成果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有 1 / 2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是各级人民政府规范土地交易行为,调控土地市场价格的基础,也是制定有关土地税费政策,进行评估宗地地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本次我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范围覆盖306平方公里的城市范围,共划分6个商业用地、6个住宅用地和4个工业用地土地级别。 三、本次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本通知颁发之日起施行。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度常州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6日
附件
2012年度常州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常州市市区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m
土地级别 地面基准地价 一 14100 二 10150 三 7450 四 5150 五 3400 六 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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