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智慧泉城”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济政办发[2013]21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06 【实施日期】2013.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智慧泉城”建设的意见
(济政办发〔2013〕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信息化手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山东”试点工作的意见 》(鲁政办发〔2013〕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智慧泉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智慧泉城”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智慧泉城”是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以信息、知识为核心资源,以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广电网、电信网等网络融合集成为基础,通过更加广泛的信息获取和全面感知,快速安全的信息传输,科学有效 1 / 4
的信息处理,实现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发展目
标。实施“智慧泉城”建设,对于促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推进转方式调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创新思路,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智慧泉城”建设有效推进。 二、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中心任务,坚持政府统筹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典型示范引路、市场主体运作的原则,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提高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有效发挥信息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社会服务功能、保障民生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促进和支撑作用,努力实现政府服务更优、产业发展更强、城市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的发展要求。
(二)建设目标。到“十二五”末,“智慧泉城”基本框架初步建立,重点领域智慧应用系统形成比较突出的示范效应。基本建成宽带移动、融合泛在、安全可靠的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实现“百兆到户、千兆进楼、T级出口”的网络能力,“三网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下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云计算在各行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信息综合利用能力明显增强,信息资源成为重要生产要素;经济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智慧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充分享受信息化带来的安全、舒适和便利,生活品质显著提升。
三、建设内容“智慧泉城”
建设以云计算为基础,在智慧政府、智慧产业、智慧民生、智慧家庭等领域建设一批 2 / 4
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并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市级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一)智慧政府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基础先行、集中分布的原则,实施政务云计算中心、综合政务平台等电子政务重点项目建设,形成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智慧政务体系,以信息化支撑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以新型电子政务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政务云计算中心。依托我市公用信息平台,引入云计算模式,建设济南政务云计算中心。通过加强政务资源管理和共享,促进部门业务协同,打造技术服务、资源服务、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电子政务建设管理模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负责) 2.智慧应急。利用灾害预报、安全生产、食品医疗、市政城管、人口环境、交通水利等与城市安全密切相关的各类资源,建设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数据管理平台,通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创新和业务流程重构,打造稳定可靠、功能强大的城市应急通信指挥体系,提高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3.智慧城管。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建设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视频监控、导航定位、智能报警等功能,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进行数字化、网格化和空间可视化管理,提高执法效能。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移动通信技术,建立系统的城市管理业务监督评价体系,实现执法全过程智能跟踪监察,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市城管局负责) 4.智慧监察。构建可跟踪、查询、监督、分析、评价的综合电子监察系统,覆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监管和阳光民生救助5大领域。建立网络化、信息化监督模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中设置廉政风险监察点,实现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投诉处理等功能,对行政权力运行实施全时空、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市监察局负责) 5.智慧公安。依托济南公安云计算中心,对公安大数据实施智能分析和有效利用,实现治安焦点问题快速精确定位、及时全面掌握信息、科学指挥调度警力和社会安保力量,确保迅速有效处置。通过公安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向市民提供公安窗口、互联网、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