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开户银行及账号 登记注册类电话号码 (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所属行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业: 生产经营地址 注册地址 项 目 栏次 型 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应税劳务销售额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1 2 3 4 —— —— —— —— —— —— —— —— —— 销售额(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四)免税销售额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免税劳务销售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 5 6 税款计算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12+13-14-15+16 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退应退税额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应抵扣税额合计 —— —— —— —— —— —— 18(如实际抵扣税额 17<11,则为17,否则为11) 应纳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应纳税额减征额 应纳税额合计 19=11-18 20=17-18 21 —— —— —— —— —— 22 23 24=19+21-23 —— ——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25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本期已缴税额 ①分次预缴税额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 26 27=28+29+30+31 28 29 30 31 32=24+25+26-27 33=25+26-27 34=24-28-29 35 36 37 38=16+22+36-37 —— —— —— 税款缴纳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 —— —— 其中:欠缴税额(≥0) 本期应补(退)税额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料: —— —— —— —— —— —— —— —— ——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授权声明 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 申报(地址) 人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声明往来文件,都可寄予此人。 授权人签字: 本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声明人签字: 主管税务机关: 接收人: 接收日期: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开具增值税专用 开具其他发票 发票 未开具发票 纳税检查调整 合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扣除后 销项销售额 (应纳)税额 项目及栏次 销售额 销项(应纳)税额 销售额 销项(应纳)税额 销售额 销项(应纳)税额 销售额 销项(应纳)税额 价税合计 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含税(免税)销售额 销项(应纳)税额 14=13÷(100%+1 2 3 4 5 6 7 8 9=1+3+5+7 10=2+4+6+8 11=9+10 12 13=11-12 税率或征收率)×税率或征收率 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全部征税项目 13%税率 11%税率 6%税率 其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 4 5 6 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 17%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 —— —— —— —— —— —— —— —— —— —— —— —— —— —— —— —— —— —— —— —— 即征即退项目 6%征收率 5%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5%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8 9a 9b 10 11 12 1预征率 % 3a 1预征率 % 3b 1预征率 % 3c 其中:即征即退项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15 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4 即征即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7 —— —— —— —— —— —— —— —— —— —— —— —— —— —— 4%征收率 全部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征税项目 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目 三、免抵退税 四、免税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6 17 18 1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