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创建目标与措施
青年文明号创建流程图
(一)、确定创建对象
工区根据本工区安全生产状况及人员组成情况,成立青年文明号,向段青年文明号工作领导小组写出组建申请,经段青年文明号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报处青年文明号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成立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
组 长:党委书记 、处长 副组长:副处长
组 员:各科室负责人、团委书记
创建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 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办公室成员:团委委员 (三)、建章立制
各段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制定岗位创建标准、创建计划目标、考核检查办法及具体的实施措施,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制度建设,制定量化考核目标,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从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上重点抓好“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对照创建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落实,检查改正,实现达标。 (四)动员宣传
各单位要组织学习“青年文明号”先进集体的创建经验,加强党团联系,坚持党建带团建,将团建纳入党建目标体系,积极开展争当“优秀共青团员”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氛围。利用各种机会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树立“青年文明号”良好形象,使“青年文明号”工作深入人心,组织各工区人员对青年文明号相关知识的理论培训、考试,让每个人都了解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重大意义及作用,并积极参与到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中来。
(五)、开展创建活动、设立活动台帐:
创建活动的开展要按照活动计划进行,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写进台帐。台帐的设置,在规范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同时可考虑用电脑进行管理。 (六)、自查自纠
每年12月初各团支部协同本支部党、政、工组织结合《北京市青年文明号工作条例》,对所属青年文明号进行年度工作检查总结。按照申报、创建、评定的过程,向上级团委报批“青年文明号”,等待上级团委的考核、验收。 (七)、验收、评定、表彰。
上级团委根据青年文明号上报情况,按照考核评定要求,进行验收、评定、表彰。
“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
一、基本条件
具有相对独立、稳定行政建制的青年集体,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及指定的负责人,35岁以下的青年所占比例应占集体总人数的50%以上,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不超过35岁,并应具有规范的岗位创建标准及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措施;所在的团组织必须组织健全,活动正常,能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处的改革与发展勇作贡献。 二、组织管理
1、成立“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至少有一名党政负责人主管创建活动,单位领导重视争创工作,并积极参与各项争创活动,为争创活动提供必要人力、物力支持。
2、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定期总结检查,结合创建集体的业务工作和青年干部实际,制定争创活动规划,措施有效,可操作性强,并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3、按年度编制规范完整的创建工作档案(含电子版和纸质版),主要包括计划、措施、自查、申报、考核、表彰、总结,活动记录、图片资料等,内容记载要详实清晰,材料齐全。 4、创建“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负责人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有开拓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够自觉带领青年争先创优。 三、创建氛围
1、有明确的创建主题,在醒目位置悬挂争创“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志;有切实可行的创建标准和制度保证;公开办事制度、程序和标准;在醒目位置设有投诉信箱、电话,争创人员要挂牌服务。
2、建立争创活动宣传阵地,借助宣传栏、墙报、争创“青年文明号”简讯等形式公布创建标准、规章制度、服务承诺、活动资料、考核情况等内容。
3、办公场所内外整洁卫生、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岗位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着装整洁得体,举止端庄文明,精神面貌好,敬业精神强。 四、思想作风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并且参与争创人员写出心得体会。
3、积极参与植树、捐赠、义务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等社会公益活动,受到群众和舆论好评。
五、工作技能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注意提高争创集体青年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的提高,建立岗位培训制度,有培养青年人才或岗位能手的规划、计划和措施,鼓励青年干部积极参加各类知识竞赛或技术操作比赛,青年干部业务熟悉,遵守业务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积极鼓励青年干部参加文化知识继续学习和教育,提高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 六、工作业绩
1、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成效显著,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明显,党团员的模范作用得到发挥。
2、按照上级单位和本单位党支部的布置,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年底的综合评比或专业评比中名列前茅。
3、注意青年干部培养,促进青年干部成才,为青年干部的成长成才积极创造条件,争创集体的青年干部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及系统组织的青年活动,成绩优异。 七、 团的建设
1、建立健全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坚持“三会两制一课”的制度,及时选配充实团的干部,健全《团员登记制度》,按时足额上缴团费。
2、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对象,推优措施落实的好。
3、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团员青年活动,有影响、有特色、受好评。 八、附加分
1、争创集体获所在单位的各类先进表彰。 2、争创集体受上级单位表彰
3、争创集体的青年获先进个人、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党(团)员等个人荣誉或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竞赛等活动获个人前三名的。
4、有关理论文章在报刊、杂志上发表、调研报告被领导批示采用或课题研究成果被上级单位评奖表彰的。
5、团支部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员、团干被评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 6、有其他突出业绩。 九、一票否决
除不符合创建基本条件予以一票否决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予以一票否决: 1、创建单位或集体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现象或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的。 2、出现过安全事故的。
3、在日常工作中出现重大过失或工作人员出现渎职、玩忽职守的; 4、发生黄、赌、毒等行为。
5、发生严重影响系统形象的重大工作失误。 6、被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应强烈并经调查属实。
青年文明号创建量化考核细则
创建青年文明号是全处党、政、工、团的一件重要工作,为能做好创建工作,更好的增强全处共青团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的融合度和有效性,逐步实现共青团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全处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改革发展提供一支朝气蓬勃的青年队伍,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础工作(35分) 内 容 1、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一名党政负责人主管创建活动,小组成员分工明确。 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专题会议。 3、有年度争创目标、措施。 4、有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记录。 5、有阶段性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全年不少于2次。 6、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创建公示张贴醒目。 7、创建环境整治、创建氛围浓,富有创建特色。 8、全年向“运管风采”投稿至少5篇。 9、有基础台账,台账内容填写规范、完整、资料齐全。 二、岗位文明(35分) 内 容 1、创建集体及成员能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创建过程中集体或成员发生违法乱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予参评) 2、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岗位规范。 3、积极开展学习型团队建设,定期组织政治学习、业务知识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 4、积极开展青年岗位能手评比活动、技能竞赛活动,全年至少开展1次 5、创建集体能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同类集体中成绩突出。 三、重点工作(30分) 内 容 1、创建集体成员需加入注册志愿者。 2、根据年度参与地区志愿者活动可酌情加分。 3、广泛开展“青年安全示范岗”竞赛活动,全面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做到事故发生率、业务差错率为零。 4、积极开展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培养集体成员的创新意识,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有成果。 5、集体成员全部参与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6、在成员中广泛开展岗位培训、练兵比武活动,使成员业务技能有明显提高。 分值 2 3 2 3 3 3 5 4 10 评分 分值 5 评分 5 10 10 5 分值 2 3 10 评分 5 5 5
西延维管处青年文明号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使西延维管处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奖励和处罚措施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1、荣获局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维管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壹仟元整。
2、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维管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贰仟元整。 3、荣获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维管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叁仟元整。 第三条:对被取消“青年文明号”的集体的处罚:
1、凡年终考核被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各段团委要制定相应的处罚标准,并在全段内通报。自动撤销的除外。
2、凡被取消“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两年内不得再申报评选“青年文明号”。 第四条:本办法由西延维管处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