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参与人员:生产部部长、副部长、安全员、技术员 2.2.4排查时间:每周五 2.2.5排查内容 1)现场“三违”情况; 2)作业人员操作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4)部门内各项检查、巡查的执行情况及各项记录填写情况; 5)装置运行情况; 6)工艺参数; 7)设备运行情况; 8)其他 3.专业性排查
3.1工艺专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3.1.1责任部门:生产部 3.1.2负责人:工艺技术人员 3.1.3排查频次:每季度一次 3.1.4排查内容
1)球罐底部的出入口管道紧急切断阀远程操作好用;
2)球罐、管道其法兰全部使用带颈对焊钢制突面和凹凸面管法兰;垫片全部采用带内外加强环型和内加强环型缠绕式垫片;紧固件使用全螺纹型螺柱、厚六角螺母;
3)工艺管道上的阀门的设计压力不小于2.5MPa ; 4)球罐注水出口压力大于1.8MPa; 5)定量装车系统处于好用;
6)检查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应急处理原则以及操作时的人身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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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注意事项;
7)火炬水封罐内水封和氮封两种保护措施正常。氮气纯度大于99.9%,乙二醇水溶液冰点符合要求;
3.2储运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3.2.1责任部门:生产部 3.2.2负责人:生产部部长 3.2.3排查频次:每季度一次 3.2.4排查内容
1)防火堤无破损,防火堤内无杂物;
2)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附件处于好用; 3)饱和蒸汽压高的物料严禁进入低压储罐; 4)球罐底部紧急切断阀处于好用状态; 5)球罐最大充装系数不大于0.9;
6)检查现场操作人员对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应急处理原则以了解情况; 7)检查装卸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结束后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的执行情况装;
8)鹤位快速接头连接口磨损、变形、局部缺口、胶圈或垫片老化等缺陷; 9)装卸作业区的静电跨接线与静电接地线; 3.3设备专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3.3.1责任部门:机动部 3.3.2负责人:设备工程师 3.3.3排查频次:每季度一次 3.3.4排查内容
1)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内容至少应包含设备采购验收、动设备管理、静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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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管理、备品配件设备润滑、设备台账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检查和考评办法、设备报废、设备安全附件管理等的管理内容)建立及落实情况。
2)设备专业管理人员和设备维修维护员配备情况。
3)对所有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设施台账、技术档案,确保设备台账、档案信息准确、完备。
4)关键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规程编制及执行情况。 5)设备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及记录。
6)对出现异常状况的设备设施应及时处置情况。 7)设备设施变更程序的履行情况。
8)有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9)是否按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开展检维修工作。
10)重点检修项目检维修方案编制情况,方案内容应包含作业安全分析、安全风险管控措
11)检维修过程中涉及特殊作业的,是否执行执行 GB 30871要求。 12)安全设施是否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13)设备设施防腐情况。
14)对大型、关键容器(如液化气球罐等)中的腐蚀性介质含量进行监控,定期分析。
15)涉及易燃、易爆、有毒介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部位,应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减少泄漏的可能性。
16)定期对涉及液态烃、高温油等泄漏后果严重的部位(如管道、设备、机泵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对泄漏部位及时维修或更换。
17)在开停工、检修过程中,可能有可燃液体泄漏、漫流的设备区周围应设置不低于 700mm的围堰和导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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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有可燃液体设备的多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楼板,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泄漏至下层的措施。
19)承压部位的连接件螺栓配备应齐全、紧固到位。 设置机组、机泵防止意外启动的措施。
20)监测大机组和重点动设备转速、振动、位移、温度、压力等运行参数,及时评估设备运行状况。
21)可燃气体压缩机、液化烃、可燃液体泵不得使用皮带传动。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传动设备若必须使用皮带传动时,应使用防静电皮带。
22)离心式可燃气体压缩机和可燃液体泵应在其出口管道上安装止回阀。 23)传动带、转轴、传动链、皮带轮、齿轮等转动部位,都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24)定期对储罐进行全面检查。
25)对储罐呼吸阀,液位计、通气管等安全附件按规范设置,并定期检查或检测,填写检查维护记录。
26)安全附件台账、爆破片更换记录建立及填写。
27)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28)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9)爆破片正常投用。
30)压力表的选型应符合相关要求,压力范围及检定标记明显。 31)压力容器液位计情况。
32)企业建立设备报废和拆除程序,明确报废的标准和拆除的安全要求。 33)设备的报废应办理审批手续,报废的设备拆除前应制定方案。 3.4仪表专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3.4.1责任部门:机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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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负责人:仪表工程师 3.4.3排查频次:每季度一次 3.4.4排查内容
1)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2)仪表检查、维护、使用、检定等各类台账及仪表巡检记录等是否建立健全。
3)仪表调试、维护及检测记录是否齐全(主要包括:仪表定期校验、回路调试记录; 检测仪表和控制系统检维护记录)
4)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投用前、长期停用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再次启用 前,是否进行检查确认。
5)控制系统管理情况(控制方案变更审批手续; 控制系统故障处理、检修及组态修改记录;控制系统应急预案)。
6)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专业会签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7)联锁逻辑图、定期维修校验记录、临时停用记录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8)工艺和设备联锁回路定期调试情况。
9)联锁保护系统(设定值、联锁程序、联锁方式、取消)变更审批情况。 10)联锁摘除和恢复是否办理工作票,是否有部门会签和领导签批手续。 11)摘除联锁保护系统是否有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2)是否定期进行安全仪表功能评估。 13)安全仪表系统是否处于投用状态。
14)自行控制系统UPS不间断电源情况,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不间断电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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