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疫情期间贫困户低保边缘户申请书
村委会: 本人______ ,性别____,____岁,家庭共同生活____口人,现住在爱阳镇____村____组。
本
人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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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每月靠 实际收入____元,年人均收入____元,低于丹东市政府规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故提出申请。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这是我代表全家人的申请,请各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批准为盼。
申请人: ____ 年 月 日
办理疫情期间贫困户低保边缘户流程 办理疫情期间贫困户低保边缘户所需资料 1、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家庭成员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补助、津贴、救济金、养老金、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3、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劳动部门的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离退休证;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重症病人需提供医院证明;单亲家庭提供丧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文本); 4、在职职工提供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特困职工应提供市(区)总工会证明; 5、申请表一式三份; 6、社区评议小组的评议审核表; 7、第一次公示报告。
办理流程:办事程序 1、社区接到申请报告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其家庭进行全面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群众无异议后将上述相关材料上报街道救助所; 2、街道民政办在七个工作日内根据社区初审意见,再次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报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进行核查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街道民政办,再由街道民政办通知社区再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群众无异议,上报民政局并通知申请人,发给救助证。
救助标准 享受除低保金外的所有低保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动态管理 根据家庭经济收入的变化,实行每半年一次的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