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生创编 2024.02.08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
制度
时间:2024.02.08
创作人:欧阳生 第一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制定本制度。
(二)本矿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人人参与,各司其职,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矿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矿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二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的
欧阳生创编 2024.02.08
欧阳生创编 2024.02.08
身心健康。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依法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检查、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范措施。
4、组织建立、健全本矿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建立并实施本矿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每年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企业年度职业危害管理的情况。
(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在本矿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并依法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2、制订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确定明确的目标及量化指标,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欧阳生创编 2024.02.08
欧阳生创编 2024.02.08
4、根据本矿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职责。负责确定职业危害识别、评价及其控制人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并告知劳动者。
5、负责本矿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建立符合规范的“职业卫生档案”。
6、组织对全矿干部、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职业病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7、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妥善处理、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3、组织涉及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4、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工作。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欧阳生创编 202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