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近期拟推出股权激励方案 C、公司中标一项重大合同
D、公司预计业绩与己披露的业绩预告出现较大差异 E、公司拟筹划收购同行业的其他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5.1.2本节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订立未来重大经营计划,获得专利、政府部门批准,签署重大合同; (五)与公司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应予披露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有关的信息;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本指引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规定的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信息。
17、下列情况下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ABEF) A、证券发行 B、重大资产重组 C、股权激励 D、股份回购
E、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F、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海外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2.2.6上市公司应当健
全股东大会表决制度。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之一的,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三)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四)股东以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 (五)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六)中国证监会、本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其他事项。
18、股票交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将被认为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AD) A、某只股票的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或跌幅限制,但有一天收盘价未达到涨幅或跌幅限制
B、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C、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
D、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5.4.3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布其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二)ST和*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的;(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率的比值达到30倍,且该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四)证监会或本所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19、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___ABC__应当出席会议。
A、董事B、监事
C、董秘、D、内审部经理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20、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回避表决的是:(ABCD) A、在交易对方任职
B、在交易对方控制的下属单位任职
C、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D、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一)交易对方;
(二)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职; (三)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
(四)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规则10.1.5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规则10.1.5条第(四)项的规定);
(六)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三、判断题(每小题0.5分,共15.0分)
1、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
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已用)
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2年,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6年。(X)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二条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已用)
3、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应当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规则9.16 上市公司披露提供担保事项,除适用本规则 9.15 条的规定外,还应当披露截止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4、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一次金额为50万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可以不需要披露。(X)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2.3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5、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5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X)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6、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其完成变更的两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X)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4.2.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律师解释该文件的内容,相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充分理解后签字盖章。 7、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并在其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有关调查情况。(√)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五十三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并在其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有关调查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前述情形及时予以披露,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利益。
8、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