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检查工实操培训考核标准》之一:
防突工岗位标准化操作规范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范适用于各类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工。 第2条 防突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有关防突参数的测定。 2、收集、整理突出资料。 二、上岗条件
第3条 防突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条 防突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防突工经过防突知识培训,熟悉本矿突出预兆的人员担任。 2、熟悉《防突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内容,了解本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与规律。
3、掌握防突技术措施的施工要求。 4、熟悉施工区域的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 5、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6、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7、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预测地点进行防突参数测定,严禁假检。
第6条 参数超标必须执行消突措施,经效果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7条 参数预测结束后填写防突牌板、挂限位牌并把预测数据告知现场施工负责人。
第8条 操作人员在井下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防突设计施工。
第9条 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第10条 打钻前,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拦措施,预留钻孔位置。 第11条 打钻时,随时观察煤、岩壁动态,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12条 打钻及拔钻期间,严禁人员站在钻杆后方。
第13条 测定煤层突出危险指标K1 值和瓦斯解吸量,在接煤粉期间,筛子要与钻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14条 作业地点应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能工作。
第15条 打钻作业地点要设瓦斯传感器,确保瓦斯超限时自动断电。 第16条 必须实行间歇作业,为实施防突施工留有充足时间。 第17条 防突预测仪器,每年必须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1次鉴定。 第18条 在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供给压缩空气设施或压风自救系统。工作面回风系统中有人工作的地点,也应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第19条 在工作面进行突出参数预测前,机电设备必须停电闭锁。 第20条 在工作面进行突出参数预测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 第21条 在打钻及突出参数预测施工时,要做好五项危险预知。 四、操作准备
第 22条 入井前对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校正,以满足测试要求。
第23条 对工具易损零部件要备用齐全。
第24条 使用ATY或WTC等瓦斯突出预测仪,使用前按说明书要求将仪器充足电并试操一次,确认无问题后,才准带仪器下井工作。 第25条 入井前对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和工具全面检查和校正后,确认仪器仪表完好、工具齐全后,方可下井。
第26条 测试前,应明确记录负责人,参数测定负责人。 五、操作顺序
第27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检查仪器仪表→取样→测试参数→记录→现场班组长签字→填牌板→检查清理作业现场→填报表。
六、正常操作
第28条 使用WTC等瓦斯突出预测仪测定煤层突出危险指标K1 值和钻屑量S值的操作:
1.到达现场后,将WTC瓦斯突出预测仪平稳放置,人员分工要明确。 2.具体操作如下:
①接通电源,预热约10分钟,并将仪器调零。
②向仪器内输入本矿的k1值和Smax(钻屑量)的临界指标数据,或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输入其上下限临界值。
③在煤层内选择好钻孔位置,用电煤钻打眼,钻孔孔径42毫米,打钻速度控制在1米/分钟左右。按要求每钻进一定深度测定k1值
④测定时,用1~3毫米的筛子筛取煤样,将筛好的煤样倒入煤样罐,盖好罐盖,打开盖上排气开关,同时记录时间,取样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1-2分钟后,扭紧排气开关,同时按下采样键,仪器即进入自动测量阶段。
⑤5分钟后,输入取样时间数据,按监控键,再输入钻孔长度数据,再按监控键,则仪器计算并显示k1值。然后倒掉煤样,再进行下一个煤样的测定。
⑥每个钻孔的k1值测完后,及时记录测定数值。
⑦井下全部煤样(不超过25个煤样)测完后,按仪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关机。
⑧仪器带上井后,应及时对仪器的电量、性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3、操作时注意事项有:
①、应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操作。不能随意动WTC瓦斯突出预测仪的满度电位器,不能随意打开主机盖。
②、仪器长期不用时(10天以上),必须每10天充1次电。 ③、必须对每次测定结果作系统整理、分析,并将测定结果及时送交领导审阅。
④、仪器要防止碰压,保持清洁,专人保管,不得让他人摆弄。 ⑤、仪器在井下应放在顶板完好处,距离测突地点2米处。
⑥、在钻孔口接煤样时,把筛子放在距钻孔向下部位15cm接取煤样,防止钻杆伤人和损坏筛子。
第29条 使用WY-1型瓦斯q值测定瓦斯涌出初速度时的测定方法及注意事项如下:
(1)首先应根据煤体结构确定钻孔具体位置,并严格按设计方位布置测量孔,并做到钻进速度均匀。
(2)钻孔为直径42mm,深3.5m的预测钻孔。从开钻起,每米进行向前钻进,每钻进1m立即拔出钻杆,插入封孔器,立即用软皮管连接流量计,要求在2分钟内读取瓦斯涌出初速度。
(3)测定时,记时与读数必须准确。读取数据时应将首先将换挡流量计设在4档处,观察测定仪指针的偏转情况,若在4档位置时指针未摆动可依次向下调档,直到数值稳定,读取数值。若瓦斯涌出初速度较快时,为了防止流量计损坏,应立即拔掉软皮管,次孔作为超限孔。
(4)如果指针停留在2个相邻读数中间,则读数上部,取其中的大值为测量的瓦斯涌出值。
第30条 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相关要求:
1、预测钻孔指标实测值q≥5L/min、Δh2≥200Pa(干煤为200Pa,湿煤为160Pa)K1≥0.5ml/g.min1/时,为有突出危险性。如所测参数不超过规定,测定人员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生产,如果所测参数超过规定时,必须停
止生产,向通风调度、调度室汇报情况,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2、采取防突措施后进行效果检验,检验孔孔深应小于或等于措施孔,并应布置在两个措施孔之间,如果所测得的指标都在突出危险性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效;反之则认为措施无效,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并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进尺。
3、无论执行哪种措施,当防突措施无效时,不论措施孔还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只有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可进行作业。
八、收尾工作
第31条 将仪器清理干净,收好备用。
第32条 交接班要在指定地点进行,交清当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