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自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住房政策从创建和发展城镇住房市场,提高居民住房水平,改善城市居住环境等,经历了近30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由“国家保障”向“市场建设”转移、再由“市场供应”到“社会保障”加强的不断完善的发展过程。其中的住房供应模式经历了由“公共租赁”到“市场出售、市场租赁”再到“建设补助、租房补助”的发展,形成了以市场出售、租房补贴为主的供应方式。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就是目前供应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近年来,中国廉租房建设发展迅速,2009年中国廉租住房新开工建设171万套,购买和改建万套,分别是2007年和2008年的倍和倍。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应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24号)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加大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力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规划期内,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分步建设、项目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实现政府保障型住房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规划基本稳定。
而且与公路、铁路相似的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大规模建设也将给水泥、建材、机械等带来巨大的需求;此外,房地产企业也将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中受益。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发展将有效拉动中国经济增长。
第一章 总 论
一、项目概论 1、项目名称:
萍乡市上栗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
萍乡市上栗县金山府前路西侧 3、项目建设单位: 上栗县嘉和投资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 新建
5、项目建设的重要性
——满足城市规划要求,发挥最大综合开发效益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改变上栗县乃至萍乡市商品房供求关系,淡化商品房问题上的矛盾
——有效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6、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配套用房、道路、管网及绿化等工程。
建设规模:本项目净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为㎡,其中住宅面积㎡(廉租住房面积㎡;经济适用房面积㎡),配套用房㎡,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廉租住房410套,经济适用房274套。
7、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1)项目总投资:
根据估算,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构成为:前期工程费用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费万元;土地整治及绿化费用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万元;金融及管理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
(2)资金筹措:
按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补贴705万元(200元/㎡);市财政部门补贴1410万元(400元/㎡);申请银行贷款8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土地出让金留区(县)部分提取资金万元组成。
8、项目开发期
根据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3年,自2010年12月开工,至2013年12月竣工验收。
二、编制依据
1、国办发[2007]24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2、建住房[2007]218号《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3、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及《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4、建设部《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5、《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7、《2009年萍乡市统计年鉴》;
8、《上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年—2024年)》; 9、有关建筑、电气、消防、给排水等各专业设计规程、规范和设计标准;
10、业主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11、业主对项目建设的主要意见及预期目标; 12、国家、江西省和萍乡市其它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编制原则及范围
1、在《上栗县城市总体规划(2007年—2024年)》的指导下,对萍乡市上栗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址进行规划设计。
2、设计建设体现 “户型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品质优、占地不多环境美”的特点。
3、坚持经济适用、舒适便捷的原则,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使用功能。
4、注意项目建设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24号和《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文件精神,确定项目建设的标准,根据萍乡市上栗县的实际情况,把握设施建设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