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市内垃圾收集点搞好地面简易防渗,同时设置渗滤液导流收集系统。
2、要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污染物排放水平低的日处理5t焚烧炉处理医院垃圾和特种垃圾,燃料采用清洁生产燃料,除尘器采用高效旋风除尘技术处理达标,除尘效率达99%以上。焚烧后的残渣全部送至填埋区填埋。
3、加强垃圾收集站和垃圾装运的管理,严防垃圾飞扬和散落,保持沿线市容环境清洁卫生。
4、认真开展填埋场防爆、防白色污染、防风蚀扬尘、防病害和水土保持工作,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
5、加强填埋区渗滤液导流收集、SBR法处理、回喷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确保其稳妥运行,防止渗滤液恶臭污染和因其蓄积造成漫流和地下水污染。
6、施工期弃土地点及日常填埋的取土地点的位置要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认可,同时加强取弃土的管理,严防造成扬沙污染和植被破坏。
7、因地制宜,搞好填埋场区、弃土场区的绿化美化工作。 8、现有垃圾填埋场必须通过“以新代老”配套资金进行彻底的稳定和无害化封场作业,并搞好厂区地表绿化和硬化。
9、应经常收集、听取市民和有关单位对于垃圾处理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充分考虑其对社会生活和市容环境的实际影响,改进工程的环保工作。
三、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委托昌吉州环保局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项目完工后,要按规定程序申报试生产及申请验收,经自治区环保局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验收执行标准
6.1废气验收执行标准
表6-1 废气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m3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NH3 H2S 臭气浓度(无量纲) 甲烷 排气筒高度(m) / / / / 标准限值 排放浓度(mg/m3) 1.5 0.06 20 0.1 排放速率(kg/h) / / / / 标准来源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NH3 有组织废气 H2S 臭气浓度(无量纲) 备注
/ 15 15 15 1.0 / / 2000 / 4.9 0.33 / 甲烷:工作面上2m以下、以体积百分比(%)表示 6.2噪声验收执行标准
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6-2。
表6-2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标准限值 2类 昼间 60 dB(A) 夜间 50 dB(A) 标准来源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3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6.3.1地下水评价标准
表6-3 基本控制项目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控制污染物 pH值 总硬度(mg/L) 溶解性总固体(mg/L) 耗氧量(mg/L) 氨氮(mg/L) 硝酸盐氮(mg/L) 亚硝酸盐氮(mg/L) 硫酸盐(mg/L) 氯化物(mg/L) 挥发性酚类(mg/L) 氰化物(mg/L) 砷(mg/L) 汞(mg/L) 六价铬(mg/L) 铅(mg/L) 氟化物(mg/L) 镉(mg/L) 铁(mg/L) 锰(mg/L) 铜(mg/L) 锌(mg/L) 总大肠菌群(MPNb/100ml) Ⅲ类标准 6.5≤pH≤8.5 ≤450 ≤1000 ≤3.0 ≤0.50 ≤20 ≤1.00 ≤250 ≤250 ≤0.002 ≤0.05 ≤0.01 ≤0.001 ≤0.05 ≤0.01 ≤1.0 ≤0.005 ≤0.3 ≤0.10 ≤1.00 ≤1.00 ≤3.0 标准来源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6.3.2土壤评价标准
表6-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
序号 1 2 3 4 5 6 7 控制污染物 pH值(无量纲) 砷(mg/Kg) 镉(mg/Kg) 铜(mg/Kg) 铅(mg/Kg) 汞(mg/Kg) 镍(mg/Kg) 标准限值 / 20 20 2000 400 8 150 标准来源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