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张家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
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张政办函[2010]85号 【发布部门】张家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21 【实施日期】2010.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张家界市创建国家卫
生城市201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0〕85号)
永定、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制定的《张家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0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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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0年度工作方案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
为了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调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建设和管理城市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城市卫生水平,扎实推进世界旅游精品建设。 二、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以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以市容环境卫生治理为突破口,加快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
(二)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10个基本条件中,巩固和提高其中的5个,确保达到其中的2个,力争接近其中的3个。巩固和提高其中的5个,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全年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70%;鼠、蚊、蝇、蟑螂密度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近两年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确保达到其中的2个,即:有本市爱国卫生管理规范性文件;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力争接近其中的3个,即: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城市生活 2 / 4
污水集中处理率≥60%;市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永定区政府:进一步强化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爱卫管理职能,认真履行城市爱国卫生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区、街道、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网络,落实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力度,巩固灭鼠、灭蟑、灭蚊达标成果,将苍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的3倍以内;建立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和制度,将居民区、住宅小区、机关单位、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纳入社区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社区和单位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指导服务作用;进一步落实单位卫生“门前三包、院内达标”责任制;加快规划改造彭家巷、胡家河、覃家岗、打鼓台、渡口、鲤鱼池、且住岗等“城中村”和所有城乡结合部步伐,逐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纳入城市卫生管理范畴,按城区标准实施管理;具有独立院落的单位全部建成密封式垃圾收集设施;硬化小街小巷道路20条;加强小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洁时间达8小时以上;深入开展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永定城区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加快土木溪自来水厂建设进度,力争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组织开展文明卫生单位创建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改善单位卫生面貌。
(二)武陵源区政府:进一步强化军地坪街道办事处、索溪峪镇政府和各社区居委会的爱卫管理职能,认真履行城市爱国卫生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区、街道、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网络,落实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力度,巩固灭鼠、灭蟑、灭蚊达标成果,将苍蝇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的3倍以内;建立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和制度,将居民区、住宅小区、机关单位、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纳入社区统一管理;进一步 3 / 4
完善社区和单位的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发
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指导服务作用;进一步落实单位卫生“门前三包、院内达标”责任制;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纳入城市卫生管理范畴,按城区标准实施管理;具有独立院落的单位全部建成密封式垃圾收集设施;加强街道清扫保洁工作,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达12小时以上,一般街道保洁时间达8小时以上;加快野猫峪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步伐,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规划改造宏源市场,设立活禽销售隔离区;加强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10月底前取得明显效果,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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