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职工缴费管理
4.1
职工新增申报
【业务背景】
职工统筹区县间转入及首次参保登记对接劳动局用工登记数据采集,能够实时采纳用工人员名单及其时间,能够对其招工人员进行实时保险登记转入。
4.1.1 增员申报
【业务功能说明】
1、支持单个人员办理新增申报。
2、将输入身份证号码的招录职工与本单位登记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如该职工已经在社保系统中登记,则可以补充人员资料并进行增员;如尚未在社保系统中登记就属于首次参保登记人员,则提示此人未在本单位登记就业信息,不允许办理该业务。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缴费申报”-》“职工增加申报”-》“增员申报”。 2.单位用户:录入参保人的证件号码,系统判断此人是否已在本单位办理过用工备案登记,如果此人还未在本单位登记就业,给出提示不允许办理增员,
如此人已在本单位登记就业,则系统自动带出登记的就业信息,补充其它信息后点击确定。
3.系统:校验并保存申报信息,提示职工增员申报成功。
4、系统:自动将刚才增员成功的人加入到当前增员申报名单中。
【注意事项】
变更原因系统根据所录入参保人的证件号码自动生成。 人员参保信息根据所选用工范围自动生成,不允许修改。
4.1.2 批量增员申报
【业务功能说明】 支持批量新增。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 点击“缴费申报”-》“职工增加申报”-》“批量增员申报”。 2、单位用户:点击“模板下载”,弹出下载窗口,选择下载路径,点击确定保存模板。
打开下载好的excel,请填写前先阅读excel中的填报说明,填报人员新增信息后保存excel。
单位用户: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刚才保存的模板文件进行上传。
单位用户:点击“文件处理”按钮,文件上传成功,确定后可点击刷新按钮进行刷新,当是否完成变成是时,可点击结果按钮查看结果,申报成功的业务会在当前增员申报名单中查询到,申报不成功的会给出错误提示。
4.1.3 当前增员申报名单
【业务功能说明】
支持对之前办理过的申报业务进行修改。 【界面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