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管理制度的建立,规范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根据《关于深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油人劳字[2003]34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分为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企业执业资格三类。 第三条
按照国家规定,执业资格指国家人事部会同有关部委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行的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集团公司选择与其业务相关的部分执业资格作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必备或参考条件(详见附件1)。 第四条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是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备条件。 第五条
企业执业资格指集团公司根据生产需要,对涉及重大技术、安全生产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技术条件。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由人事部门归口管理、业务部门配合实施。 第七条
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主要负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资格文件,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范围; (二)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政策; (三)制定与职业资格有关的培训计划并监督指导; (四)组织企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 (五)公布取得职业资格人员名单,并颁发证书。 第八条
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
(一)参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范围论证,并制定相关资格专业水平标准; (二)申报执业资格人员相关材料的审查、上报; (三)参与企业执业资格考试命题和相关培训;
(四)相关职业资格注册。 第九条
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会同同级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职业资格人员考试、评审、推荐工作,人员自然情况、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证明审查工作,组织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关信息建库工作等。
第三章 职业资格取得
第十条
执业资格主要通过考试取得。各单位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人事部门部署、本人申请、资格审查、报名考试的程序开展。
对国家新开展的执业资格,首批申请人员一般可通过考核认定的方式取得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的条件及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资格一般通过评审、考试及考评结合等方式取得。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程序、方法和条件等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参照本规定第十条第1款执行。 (三)通过考评结合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按以下程序进行: ⒈参加考试。
⒉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相关材料报有关机构评审。 ⒊对通过评审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其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相应职称证书、资格文件和其他相关评审资料。
⒋对通过审查,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将相关材料报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审批并行文确认;取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各单位审批并行文确认。 第十二条
企业执业资格一般通过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具体办法由人事劳资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国家执业资格的有关标准和程序制定。
第四章 职业资格管理
第十三条
对执业资格和企业执业资格实行分级管理,中、高级资格由集团公司管理,初级资格由企事业单位管理。对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按集团公司职称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执业资格证书由国家有关部委统一印制并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统一印制的证书除外)和企业执业资格证书由集团公司统一印制并发放。
第十五条
对执业资格和企业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管理。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按照国家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人职发[1995]6号)执行;企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按照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注册,一般每两年注册一次。
(二)连续两次未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集团公司系统内使用相应资格和从事有关业务。 (三)申请注册应提供下列证明: ⒈本人执业资格证书;
⒉本人年度工作考核合格的单位证明; ⒊身体健康证明。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建立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数据库,对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应及时入库并做好维护工作。数据库应涵盖《取得职业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中的信息(详见附件2)。 第十七条
对国家新增执业资格在企业内的推行,由人事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对已纳入管理的执业资格,由人事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调整适用范围。对国家已实施,但尚未在集团公司内推行的执业资格,集团公司将不统一组织考核认定、考试及评审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 职业资格使用
第十八条
职业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竞聘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的必备条件,不与薪酬待遇挂钩。 第十九条
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已经聘任在岗、但未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各单位应进行强化培训,限期取得职业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职业资格者应调离相关工作岗位。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部分专业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可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第六章 第第本
规
定
由
二二集
团
公
司
人
十十事
劳
资
部
一二负
责
解
释
条 条 。
各企事业单位可依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第本
二
规
定
自
印
发
十
之
三
日
起
施
行
条 。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 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按照 有关规定做好 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杆上;她有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她是时代的落伍者了,在青年的温馨的世界中,她在无形中已被摈弃了。她再没有这资格,心情,来追随那些站立时代前面的人们了!在甜梦初醒的时候,她所有的惟有空虚,怅惘;怅惘自己的黄金时代的遗失。咳!苍苍者天,既已给与人们的生命,赋与人们创造社会的青红,怎么又吝啬地只给我们仅仅十余年最可贵的稍纵即逝的创造时代呢? 是风的细语、是雨的柔顺、斑驳了一道道古老的忧伤,刻在了灯火阑珊处? 是桥的沧桑、是石的痕迹、流年了一首首陈旧的诗韵,铭在了秋月三更天? 海棠红袖添香,墨迹染血苍凉。安静中,晨曦相伴花香,展一笺前世的千秋歌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