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保 护 岗 位 责 任 制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节能环保责任体系,保障项目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环保责任制,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本责任制用于袁大滩项目部各部门及施工单位。
第三条 项目部将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生产经营形势变化以及机构、人事变动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责任制。
一、项目部经理职责
项目部经理: 项目部书记:
项目部经理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有关环保工作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环境污染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的项目部经理理应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及在检划、布置、检查、总结、批评生产的同时,检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
5. 分管生产的项目部经理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6. 组织审定项目部节能环保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7. 负责建立完善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8. 组织审定项目部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环境事故应急救援
工作。
9. 及时向项目部职工代表会议报告节能环保工作情况。 10. 负责重大节能环保事项与政府的协调工作。
二、工程科的职责
技术经理: 工程科科长:
1. 技术经理为本部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业务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2. 具体负责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3. 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部节能环保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 组织制定节能环保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5. 负责项目部节能环保指标统计及对外报送工作。
6. 具体负责与地方政府、环保监理项目部的相关业务往来,协调各项环保措施、指标的落实。
7.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及施工单位节能环保制度落实情况。 8. 负责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9. 组织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较大及以上环境事故调查 处理。
10. 组织开展节能环保、环境隐患排查整改检查和考核、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等环境安全监督监察工作。
11. 协助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污染纠纷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