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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理工作依据
3.1 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3.2 主要标准、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等。 3.3 设计文件及其技术数据:
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纸; 地质勘察资料; 图纸会审记录;
3.4 委托监理合同
3.5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3.6 经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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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监理组织
4.1监理组织结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土建工程师 水暖通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见证员、资料员
4.2 监理部人员配置:
姓 名 王洪林 文华 陈开平 性 别 男 男 男 专 业 工民建 工民建 工民建 职 称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职 务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注 册 省级注册 省级注册 省级注册
注:现场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展随时调整;本表不含临时抽调配合的监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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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4.3.1总监理工程师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和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数据,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数据。 4.3.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下列工作总监不得委托总监代表:
⑴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⑵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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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⑷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⑸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4.3.3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旁站工作;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3.4 信息管理监理工程师
1)信息管理监理工程师主要负责监理部的文件案文件管理和工程的数据收集、分发和归文件,其工作直接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具体工作职责和权限由总监理工程师授予。
2)建立本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编码体系; 3)负责本工程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4)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本工程项目的投资造价、进度、质量目标控制和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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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业主提供有关本工程项目的管理信息服务; 6)定期向业主提供各种监理报表; 7)建立工程会议制度,整理各类会议记录; 8)督促承包商及时整理工程技术、经济数据; 9)负责工程声像数据的采集与制作; 10)负责工程项目进展的统计工作;
11)负责与业主、承包商、设计等相关单位的文件收发工作。 4.3.5安全监理工程师
1)审查和批准承包商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方面的施工方案。
2)检查进场施工机械的完好性和特种工种的操作上岗证。
3)经常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向承包商发出指示。
4)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责成承包商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5)在工程施工中,设立安全监理风险控制点,对风险点加强安全监理的管理监督、检查力度。
6)按照规定格式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各种安全监理文件,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按月提交安全监理月报。 7)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4.3.6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
1)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跟踪和检查承包商对施工合同的履行,督促和纠正承包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向业主和承包商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2)核签设计变更,报业主批准,签发工程变更令。
3)受理工程有关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申请,并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提出审查报告,报业主批准,签发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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