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工程领域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 有效遏制工程领域转包、 违法分包以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市场诚信体系,推进行业企业自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工程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工程项目。 (二)检查重点
对项目建设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2.是否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 3 .是否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 是否设置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的规定; 4.是否肢解发包; 5.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厂商; 6.工程款、劳务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给施工单位等。
对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劳务企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是否以联营、合作、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 直接或变相转包、 挂靠;3 .是否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及技术、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
是否符合任职资格,是否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是否按照工程投标和合同约定到岗, 是否随意变更, 是否履行管理责任;4.是否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5.工程款、劳务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给分包单位; 6 .主要设备和材
料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购买和采购; 7.是否签订阴阳合同。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1X 年 10 月)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14 〕118 号)及《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
行)释义的通知》(建市施函〔 2014 〕163 号)要求进行自查。自查发现问题的, 立即进行整改, 并针对所发现的管理漏洞建立防范制度,健全企业自律长效机制。
(二)排查督查阶段( 201X 年 11 月)
排查督查工作包括日常排查和专项督查。 日常排查按各部门监管
职责负责各自监管范围内在建项目的日常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
交通
项目由县交运局负责, 水利项目由县水利局负责,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由县住建局负责。 专项督查主要检查各相关单位落实专项
行动情况,包括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排查台账建立情况、发现问题
后的处理情况以及对存在问题项目开展实地督查。 日常排查、专项督
查情况要及时报县政府相关领导。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
挂靠等问题线索的, 要采取整改、立案查处等处理措施并确保整改查处到位。
(三)总结分析阶段( 201X 年 12 月)
各部门对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
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县住建局负责汇总全县专项行
动开展总体情况, 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形
成报告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各工程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逐项目认真梳理排查。要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检查,从严执法。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要依法进行调查,按照认定办法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
日常监管、定期检查加强对项目部人员管理、合同履约、资金使用与
管理、材料设备供应等方面的督查检查, 将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
行为与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招投标管理、资质资格管理、质量安
全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 进一步健全检查执法长效工作机制。 各有关
部门要将查处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
向社
会公示并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