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
急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川府办发电[2007]2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3.16 【实施日期】2007.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7〕21号 2007年3月16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去冬以来,我省气温异常偏高,日照偏多,部分地方降水明显偏少,出现了大面积的冬干和春旱。受不利气候影响,今春森林火警火灾呈多发态势。据不完全统计,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上升3倍,受害森林面积是去年同期的
倍。
省气象部门预测,省内大部地区平均气温3月略偏高,4月偏高,3-4月盆地内有中等强度的春旱发生,其中盆地中、北部的部分地区春旱较常年偏重,我省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政府领导负责制 1 / 2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
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判断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
二、强化宣传,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宣传教育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宣传专栏、标语等媒介,采取播放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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