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法通过国际仲裁小额索赔不划算?仲裁费用控制全攻略
大部分商事争议的提起与应对本质上是为争取经济上更有利的结果,对立双方全力争胜以期在论点和论据上击败对方取得胜利,这使得争议成为一场典型的“零和游戏”。那么胜利的代价是什么?如果胜利的代价超过了胜利本身,那么胜利是否必要?
这一问题在国际仲裁中尤为明显,根据 2024年伦敦玛丽女王大学的调查报告,仍有高达 67%的国际仲裁参与者认为过高的花费是国际仲裁“最为糟糕的特点”(在所有选项中居首)。对于标的庞大案情复杂的案件,高昂的收费或许还可以接受,毕竟有很高的预期利益,但对于小额的案件来说,在费用面前望而却步索性“不要了”的企业不在少数。笔者经常遇到类似的咨询,常有中国客户面临着不得不在境外仲裁机构(受制于协议约定)提起标的可能仅有 100万美元甚至更低的案件。面对可能发生的高额费用以及较低“预期回报比”,加之中国企业传统观念上对国际仲裁的抗拒,选择放弃不再追究的企业不在少数。贸易企业常遇到类似情况,某笔订单的金额本身就不大,企业也不至于为了单笔订单的索赔投入金钱与时间成本。然而,对于仲裁程序的妥善把控,是绝对有机会仅花费较少
的费用,为客户取得满意结果的。本文将针对争议标的较低的国际仲裁案件(以100万美元为例),多角度分析如何控制仲裁花费并最大化回收仲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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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利用简易程序
针对金额较小的仲裁案件,大部分仲裁机构均设置了较快捷的简易或快速程序。简易程序通常具备如下优势,可有效地节约仲裁成本:
(1)简易程序通常由独任仲裁员审理;
(2)简易程序通常仅进行书面审理,无需开庭; (3)简易程序往往有较短的审限,且各程序阶段的时限均可缩短;
(4)部分仲裁机构允许通过简易程序作出裁决的说理部分可相对简化。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HKIAC的简易程序适用于争议金额(请求与反请求之和)小于 2500万港币(320万美元左右)的案件;或各方当事人同意;或出现极为紧急的情况时。如简易程序适用,则案件原则上将由独任仲裁员审理,且仅进行书面审理,无需开庭。裁决被
要求在 6个月之内做出,且仲裁程序的各时限均可缩短。此外,裁决书的说理部分也可相对简化。HKIAC的平均案件花费(2013-2017年)超过 10万美元,而 HKIAC的简易程序案件平均花费仅约为3.5万美元。对于争议标的在 100万美元的案件,HKIAC由独任仲裁员审理的预估费用(以标的额计费)约 6.3万美元,如适用简易程序并选择小时计费,该费用有望进一步降低。笔者曾在 HKIAC代理过的一起标的为 150万美元的简易程序案件,最终通过和解并要求仲裁员出具“合意裁决”取得了满意的结果,最终仲裁机构与仲裁员的花费控制在仅 1万美元。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SIAC快速程序的适用条件与HKIAC基本相同,区别在适用门槛为 600万新加坡币(440万美元左右)。其他费用节约机制与HKIAC类似。对于争议标的在 100万美元的案件,SIAC由独任仲裁员审理的预估费用不到 5万美元,最高不会超过约 6.5万美元。而该预估费用中约 80%为仲裁员费用,如适用快速程序,省去了开庭审理,并简化裁决书,该费用有机会被进一步降低。
国际商会仲裁院(ICC):ICC简易程序适用的金额门槛相对较低,仅为 200万美元,但在仲裁庭组成的规定上较为强势,如简易程序适用,哪怕仲裁协议约定了三名仲裁员,ICC还是可以坚持任命独任仲裁员(区别
去 HKIAC以及 SIAC)。当然,当事方是可以合意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