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远安县地名普查项目实施计划方案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远安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远安县地名普查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远安县民政局

2015年7月

远安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

远安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2目标与任务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以及民政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远安县从2014年8月起至2016年12月30日,开展第二次全县地名普查。查清全县行政区域的地名名称(含标准名称、别名、曾用名和简称)、语种和读音(包括标准读音、方言读音和土俗、特殊读音)、书写形式(含规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罗马字母拼写和使用生僻字、土俗字等问题),由来、含义及历史沿革,相对位置和绝对位置(经纬度)、类别、多媒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一名多写、无通名、使用生僻字或特殊读音、重名和含义不好等问题进行标准化处理,为国家地名数据库提供现势、准确、有效的地名信息数据,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完成对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设置,做好普查成果验收上报,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

1.3工作容

本项目工作容为对全县12个乡镇进行地面普查,普查的主要容是查清县域地名的名称、位置和属性信息,并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地名标志,建立地名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的地名信息。普查对象为全县围的11大类地名,包括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

2总体设计 2.1技术要求 2.1.1工作依据

(1)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

号)

(2)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 (3)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3号) (4) 《地名管理条例》 (5)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GB/T 18521-2001) (7) 《国家地名数据库代码编制规则》(民地办发〔2010〕1号) (8) 《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 (9) 《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10114-88) (10) 《民政统计代码编制规则》 (11) 《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

(12) 《地名标志管理试行办法》(民地标〔2006〕1号) (13)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14)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15) 《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16) 《省地名管理条例》 (17) 《省地名专名和通名使用规》 (18) 省地名普查办统一配置的工作用图

(19) 《远安自治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2.1.2技术要求

(1) 各项普查成果容完整准确。

(2) 图、表、数据库上的名称、位置与实地一致。

(3) 地名目录、地名成果表、地名标志登记表、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

表、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填写齐全、准确,文字简练、精准。 (4) 地名标准化处理合乎规,没有遗漏。

(5) 地名成果图,用字规、标注清晰,位置和图式符号准确,标注容准

确完整。

(6) 地名标志设置位置正确,书写规、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7) 地名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考证详实、准确,资料来源明晰、可靠。 (8) 地名的专用字、专读音的来源及缘由考证详实、准确。 (9) 地名命名、更名程序规,手续完备。

(10) 调查的项目、记录、录音、照片和表格填写等容完备无缺。 (11) 普查成果数据录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其中属性库和图形库实

现逐一匹配,建立了本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

2.2普查对象容 2.2.1采集对象

本次普查采集对象主要包括: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通信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1大类地名,以及地名标志和界线。

1) 陆地水系(如:河流、湖泊、陆地岛屿、冰川、瀑布、泉等); 2) 陆地地形(如:平原、盆地高原、丘陵山地等); 3) 行政区域(如:省级、地级、县级、乡级行政区); 4) 群众自治组织(如: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居委会); 5) 非行政区域(如:矿区、农林牧渔区、工业区、开发区等); 6) 居民点(如: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工矿点等); 7) 交通运输设施(如:水上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等); 8) 水利、电力、通信设施(如:排灌设施、运河、电力设施等); 9) 纪念地、旅游景点(如:纪念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

10) 建筑物(如:房屋、亭台碑塔、场、城堡、墙等); 11) 单位(如:党政机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企业等)。

2.2.2地名属性

地名的属性信息包括:

1) 地名的标准名称及其别名、简称、曾用名;

2) 地名的书写形式,即地名的汉字书写和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形式; 3) 地名的读音,包括其原读音,以及其标准名称的汉语普通话读音并用罗

马字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表示;

4) 地名的语种,指标准名称所属的民族语言种类; 5) 地名的类别,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类别;

6) 地理位置,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地理坐标和相对位置; 7) 地名的来历、含义及历史沿革,指地名形成的历史背景,标准名称及别

名、简称、曾用名的命名理据(文化涵)及演变的历史过程; 8) 地名的密级,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地理坐标等信息的级别。

2.2.3地理实体

地理实体即地理实体的相关信息,是指地名所指代的地理实体的性质、特征及文化涵等属性信息。

远安县地名普查项目实施计划方案

远安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名称:远安县地名普查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远安县民政局2015年7月远安县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概述1.1项目名称远安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采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8fw045t9n34mu7526k929d31q9p63i00ed4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