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养猪行业协会
赣猪秘字〔2015〕08号
关于征求江西省养猪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
见稿)意见的函
各协会会员: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会员队伍建设,增强协会凝聚力,保障会员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省养猪行业协会秘书处起草了《江西省养猪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会员于9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逾期视作无意见。
联系方式:
秘书处地址:南昌市文教路359号(省农业检验检测综合大楼右侧) 邮编:330046
联系人(电话):张国生 13970820113
0791-86273345(可传真)
E-mail:jiangxiyangzh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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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养猪信息网网址:www.jxswine.com
附件:江西省养猪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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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9日
附件:
江西省养猪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西省养猪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会员队伍建设,增强协会的凝聚力,保证会员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遵循本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协会会员要严格遵守协会章程,享有《章程》规定的相应权利,同时有责任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三条 本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员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建立会费收缴登记备案、参加活动信息登记备案制度等。
第二章 入会条件和程序
第四条 本协会的会员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五条 本着宁缺毋滥、行业代表的原则,凡符合本协会章程规定的条件,拥护本协会章程,在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均可申请入会。
第六条 申请入会者,可从江西养猪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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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xswine.com)下载入会申请表,填好申请表与以下资料同时提交:
(一)企业或单位团体执照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企业或单位团体概貌实景照片(大门、整体布局、内部实景各1张);
(四)企业或单位团体联络代表1寸证件照1张; (五)个人会员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证件照各1张。 第七条 本协会秘书处收到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经批准后发入会通知书。
第八条 申请者接到入会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会费;本协会收到会费后,颁发会员证书和单位会员牌匾,并在本协会内部资讯和网站上予以公布,该会员即可行使(享有)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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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期、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不损害协会荣誉。
第四章 会员服务
第十一条 为会员提供的服务: (一)定期为会员提供本协会内部资讯;
(二)在本协会网站上宣传会员单位, 帮助会员单位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通过本协会网站、刊物、微信等,获得专题调研和行业统计等资讯;
(四)为会员提供参加本协会专题会议、培训、国内外学习交流考察的平台;
(五)为会员提供行业政策、行业标准信息、咨询及指导; (六)受理会员诉求并代表会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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