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危货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押运服务内容
1、对押运目标、押运装备及押运保安员要采取保险措施,押运服务的运载、护卫工具和有关装备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保安押运员通过随行方式守护客户财物,保障安全。 3、防止押运财物被盗、被抢或遭受其他不法侵害。 4、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5、对押运的财物要进行清点、核对,防止出现差错。 (二)押运服务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1、制定押运方案
(1)在运输手续完备的基础上,要对押运任务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押运财物的种类、数量、路途和运载工具等情况
制定押运方案。
(2)押运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要事先取得运输许可证件,制定专门的押运方案,使用专门的运载工具,押运人员要熟知有关专业知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3)押运方案需经客户单位审定。跨省、市运输以及重大押运任务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押运任务的实施
(1)承接押运任务后需要了解:发货部门名称、物资种类、性质、价值、数量、代号、运输工具,到达目的地的运行路线,出发及到达时间;收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代号;对押运的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
(2)办理押运手续,领取途中所需物品。
(3)与发货部门人员共同清点物品的数量,检查物品包装密封标记等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发现问题,应向客户单位提示并做好记录。装物时保安押运员要在场点验,以防止发生漏装或出现差错。
(4)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和通讯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5)在押运途中保安员应注意观察道路两侧的情况,通过桥梁、隧道、交叉道口、转弯地段以及车速减慢时,要注意观察,遇到危险情况,确认险情排除后通过。
(6)押运途中需暂时停留,应根据停靠的位置、周围情况、采取相应的警戒措施加强防范。途中遇物品中转、改换交通工具的,必须办妥交接、转换手续,并在现场实施监督。 (7)多辆汽车押运时,要保持行车间距,防止外部车辆加入押运队伍。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行车、停车时间。遇有人员要求搭乘押运车辆时,应坚决拒绝。
(8)对押运物品实行监控。保安员在装载时和装载后,不得离开所押运的物品;必须离开时,应在保证押运物品安全的前提下轮换进行。
(9)运输途中,应随时对押运财物进行巡视、检查,观察财物堆放有无移动;包装、密封标记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清原因,做好检查记录。 3、押运物品的交付
(1)物品抵达目的地后,保安押运员要观察周围动态。办理交接手续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财物。
(2)接交物品应由发货部门和保安员与收货部门共同清点
财物的数量、检查财物包装等情况。认定无误后,由收货部门在收货单据上签名盖章。 (三)紧急情况的处置
押运途中发生意外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安全,并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和收、发货单位。
1、途中发生财物丢失,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请其协助追查,并及时通报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
2、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严密看管所押物品,及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处理,并立即通报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
3、押运途中遇有对押运物品的不法侵害,应采取合法措施,果断处理,并立即报警。
4、押运途中运输的财物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保安员应抢救财物和伤员,并立即报警。通报发货和收货单位。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四)勤务制度 1、到岗前制度
(1)驾驶员和保安押运员要严格遵守到岗制度,按规定的时间到岗。按规定着装,携带执勤用品,因故不能执勤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请示报告制度
押运过程中按照押运方案的要求应及时报告行走的路线、位置和途中发生的各种情况。保安员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地向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对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及公安机关等部门有关鼾紧急情况的工作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详细记录。 3、勤务登记制度
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晰、准确,不得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4、保密制度。保安员必须对押运财物的种类、数量,运输时间、路线、押运人员数量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五)岗位要求
1、掌握保安押运服务的知识和技能,了解押运方案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