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配合公司建立简捷、实用、高效、统一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本公司制度建设的系统化、一体化、流程化、表单化、信息化,促进公司管理实现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之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执行、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制度分类及部室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之制度分为组织管理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技术规范三类,各类制度实行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其中组织管理制度是规范组织行为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制度;专业管理制度是关于规范各专业管理部门各项专业职能的制度;除此之外的划归为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阐明和确定技术要求方面的规定,包括产品、产品检验、工艺、环境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标准、规程等。
制度编制、修订管理归口管理如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门及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管理、公司级章程管理等相关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负责;文件管理、公章管理、车辆管理、会务管理、办公财物管理、档案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行政相关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招聘管理、培训管理、考勤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保护管理、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等人力资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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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管理、审计等财务相关专业制度由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库存管理、入库及出库管理、供应商管理等采购相关制度由供应部负责;设备管理(检修、润滑、事故)、工艺管理、安全管理、调度管理等生产相关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第四条根据制度内容,一个完整的可操作的制度应包含三部分内容:
1、制度基本内容:制度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制度正文约束条例、考核条例。 2、制度操作流程:依据基本内容绘制出制度操作的流程图,通常可用VISIO编制。
3、制度操作表单:依据制度基本内容与操作流程所涉及的表单,通常可用WORD、EXCEL绘制。
根据管理活动的特点、性质及其范围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体基本上可分为以下几种:
1、章程:是指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行为和治理结构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2、条例:是规范某一类对象、某一系统(过程)、某一系列活动的综合性管理制度。
3、职责:是针对“工作”这一特定对象制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各管理层次、各级、各类岗位职责与相关的工作描述。
4、守则:是确定员工行为规范方面的管理制度。
5、办法:是确定某一方面或特定管理对象、过程、活动的方法和要求的管理制度。
6、制度:是规范某一方面经营、管理活动行为准则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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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规定:是确定特定对象、过程、活动规范、准则方面的管理制度。 8、细则:是为实施制度、规定、守则、办法而制定的更为具体的管理制度。 另外,按照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要求确定“技术规范”的名称。 第五条公司制度建设的管理部门为企业管理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向各管理部门提出制度编写要求;负责制度的初审与会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度起草部门编写制度的指导工作、流程编制的辅导与完善工作、培训情况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执行效果评价;负责统筹制定制度优化方案,并负责逐项督导落实;配合公司制度建设的各项工作;负责有效制度清单的整理等。
第六条公司的制度责任部门即公司制度的编制及督导执行部门为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导执行(包括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编写培训教案及培训计划并进行授课、编制制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意见反馈、申请修订等)。
第七条制度的责任部门必须对每一项制度确定制度责任人,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对负责的制度进行培训、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制度档案(包括制度建设各个环节的内容)等。
第八条制度责任人的确定及变更。新出台制度的责任人一般应为制度的起草人;在本管理制度下发前的制度责任人由各部门领导指定责任人;制度责任人工作发生异动时,由部门领导及时重新指定制度责任人。制度责任人工作发生异动时,必须到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处确认制度档案交接情况,否则企业管理部在组织制度评审时,将对无制度责任人的进行考核。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文件审批、文件编号、打印下发、整理建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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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企业管理部负责按照培训工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制度培训,达到培训效果。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指流程就是指做事情的顺序,业务流程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目的,利用多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过程。 制度的编制、修订和废止
第十二条制度编制的流程(见附件一)。专业管理部门对制度编制需求进行识别与确认→专业管理部门起草初稿→专业管理部门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征求意见(包括公司对口专业部门的意见)→企业管理部制度建设管理人员初审→专业管理部门根据制度的重要程度组织会审或会签→经公司总经理或主管领导审批后以红头文件下发或经局域网发布(审批时须附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制度审核单、制度定稿及文件审批单)。
1、制度编制需求的识别与确认。全面分析和识别制度编制的需求,了解本部门有关职责、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目前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特别要找准存在的问题,并参考其他企业同类制度,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见附件二)。
2、征求意见。制度在初稿编制完成后,都必须在公司相关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见附件二),反馈意见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3、前期研讨。若为了工作方便,提高效率,可以组织与制度相关部门进行研讨,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认研讨结果,而不再另行征求意见(“会议纪要”可代替“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
4、制度初审。初审的内容包括:采纳反馈意见情况;与其他专业制度的衔接情况;制度重要程度的判定是否正确;制度编写格式(见附件四)是否规范;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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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流程与表单;有无检查计划和培训计划表(见附件五);有无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或相应会议纪要);有无制度履历表(见附件六,首次编制不需要)等方面。企业管理部制度审核人员要形成书面的审核意见,填写制度审核单(见附件七),并随同制度文本一起按下列方式提交公司审定:
(1)经企业管理部初审确认为“很重要”的制度须在公司经理办公会上进行审定。 (2)确认为“重要”的制度在公司例会上审定。
(3)确认为“一般”的制度可在公司例会上审定或组织相关的专业部门进行会签(需进行会签的单位由编制制度的专业部门提出)。
凡未征求意见或企业管理部初审的制度,不得提交公司领导审定或会签。 5、批准下发。“很重要”和“重要”的制度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下发,属于“一般”的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下发。
第十三条制度的修订流程(见附件一):编制制度的专业管理部门提出制度修订的书面申请或建议→企业管理部审核→提交公司例会审定→执行制度编制流程。
第十四条制度的废止流程(见附件一) 1、对原制度进行修订后,原制度废止。
2、对不能适应现实状况要求的制度进行废止,按如下流程进行:制度编制部门(制度责任部门)提出制度废止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制度需求识别与征求意见单→企业管理部审核→提交经理办公会或公司例会审定→决定是否废止。 制度的督导执行
第十五条制度的贯彻:公司制度下发一周之内,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对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发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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