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者加倍处罚。
(11) 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设施及安全
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3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2) 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
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10条处罚外,再视情节处以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公安机关处理。
(13) 本工地职工无论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都要遵纪守法,如在工地外
社会上违法乱纪,兄弟单位或司法部门查至本工地,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14) 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借戴本工
地的安全帽而后混人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出,对出借安全帽者罚款50-100元。
(15) 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
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他,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节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6) 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
罚款10-5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
(17) 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用明火及小太阳灯取暖,
违者每次罚款30-100元。
(18) 严禁男女混居,违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影响者严加惩处。 (19) 要保护施工现场的卫生,严禁随处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30元,并
清扫所有大便,屡数不改者,严加惩处。
(20) 禁止随地乱倒剩菜剩饭及污水等,严禁往窗户外泼水及倒废物,违
者每次罚款20元。
(21) 严禁使用家用电器,违者罚款200元。
(22) 每个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作息时间,宿舍内无特殊情况,每
晚十点必须关灯,否则,每次处以同室人员罚款5元。
(23) 任何职工严厉翻大门或翻围墙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24) 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的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入内。否则处以被
访人罚款20元。
(25) 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6) 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
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人心。
(27) 班组长性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应及时阻止,如有违
纪事实,职工中又不愿供出违纪人,则处违纪的有关人员、同班组人员或同室人每人罚款50-600元,或视违纪程度大小酌情处理。
(28) 各班组必须按公安部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管好自己的
人,办好自己的事,及时安全圆满地完成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施工指标及任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29) 班组长如触犯罪事实本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
再视认识态度好坏,加倍处罚。
(30) 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炊事员、固定值班电工、
工程部清洁工的工作。
(31) 对检举揭发的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处罚款50-300元,或视情节
严加惩处。
(32) 全体人员都要养成做好人好事的良好风气,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
争的勇气,对检举揭发或抓获坏人坏事的有功人员,项目部要按其幼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和精神奖励。
(33) 奖励细则
① 抓获破坏防盗及安全设施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酌情奖励。 ② 抓获偷窃工地材料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20%,不足30元的以30元计。 ③ 抓获偷窃私人财物者,奖给被偷窃价值的50%(以新品计),不足20元
的以20元计。
④ 抓获破坏工程成品(如已砌好的主体,已粉刷好的外墙,已做好的地坪,
已装好的门窗玻璃等)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酌情奖励。
⑤ 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各种
接线盒及其他),发给奖金100-1000元或酌情奖励。
⑥ 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30-50元的奖金或酌情奖励。 ⑦ 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50-100元,或酌情奖励。
⑧ 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著者,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
重赏。
⑨ 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进能积极劝阻,效果显著者,
发给奖金50-200元,或酌情奖励。
附表:
门卫日报表 附表6-45
年 月 日
次数 签名 内勤 巡逻 车辆进出状况 1 2 离开时间 早上: 3 事由 本公司车辆 4 5 派车单编号 下午: 6 7 8 回来时间 车号 进入时外来车辆 安全异常 事项报告 间 车号 离开时间 夜间: 厂长: 总务科长: 值班长:
来宾出入登记表 附表:6-46 访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来宾姓名: 识别证号码: 来宾服务单位: 来宾地址: 来宾电话: 来访事由: 受访者签名: 离场时间: 时 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