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属于特种设备,它的生产制造要满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制造单位不仅要具备一定的资源条件,还必须取得制造许可证。所以相关的资质办理开始成为了大家的关注点,本次就分享相关的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办理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通过以下资源条件审核。 基本条件:
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改造和修理活动中的技术工作;
制造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 1 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配备并任命设计、工艺、材料与零部件、焊接、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作、电控系统制作、无损检测、产品检验和装配调试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修理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 1 名质量保证 程师,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配备并任命工艺、材料与零部件、产品检验和装配调试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材料成分分析仪器、拉伸试验台、冲击试验台、弯曲试验台等理化检验仪器(外委的不要求); 液压系统压力测试装置、标准载荷、转向性能测试装置、制动性能测试装置与设备; 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试验能力: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以下试验条件,并且具有整机试验能力:
直线跑道,不小于 100m×3m(长×宽)、坡度±0.5%,有平坦、干燥、清洁的沥青或者水泥路面;
试验坡道,坡度不小于 10%;
试验场地,不小于 30m×10m(长×宽)、坡度±0.5%,有平坦、干燥、清洁的沥青或水泥场地;
固定的整机稳定性试验装置,倾斜装置角度可在 0°~30°范围内调整,并且自带保护装置。 申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所申请的每个许可子项目中,各试制造 1 台用于验证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样机。样机应当自检合格,但是不得出厂。
代办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许可证选择南京顺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主要是从事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代办咨询机构中心,从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咨询代办服务,及具体承接代办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欢迎大家进行信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