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材储存及使用规范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材料的采购、验收、使用、保管的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钢结构产品所用的焊接材料的管理。 2. 职责
2.1 采购焊材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选择厂家,签订供货合同。 2.2 物资部对所采购的焊接材料的质量及质证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2.3 技术部对采购的焊接材料技术特性及质量进行检验。
2.4 库管员对所保管的焊材应建帐,并对发放的焊接材料的正确性负责。 3. 焊接材料的采购
3.1 焊接材料由物资部门负责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中采购。
3.2 焊接材料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由生产部门根据库存情况提出,采购技术条件按采
购规范及相应的国家标准执行。
4. 焊接材料验收
4.1 焊接材料的包装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包装应完好,无破损、受潮等现象。 4.2 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所提供的数据应准确、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4.3 焊接材料外表面应无污染,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应有任何可能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
产生。产品标志应清晰与产品实物相符。
4.4 当需要时,应根据相关标准或供货协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成分与性能试验。 4.5 验收合格的焊接材料应做合格标记。
4.6 发现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退货,并加以记录:
? 焊条药皮破裂脱落过长(>15-20cm); ? 焊条药皮上无牌号; ? 焊丝严重变质; ? 焊条或焊丝受潮严重; ? 与包装型号不符。
5. 储存与保管
5.1 进库焊材应按品种、规格、牌号、批号分类堆放,每垛在明显部位设置管理标牌避免
混淆。库存焊材应填写《焊材入库、领用、退库跟踪记录表》。
5.2 库管员应保持焊材储存库库房的环境卫生,保持干燥且通风良好,应保持适宜的温度
与湿度,一般室内温度应在5℃以上,相对湿度不超过80%。焊材保管必须做到防水,防潮,防锈,未发放的焊材原始包装不得任意拆除。焊材库保管员应熟知各种焊材的基本知识,每日检查一次室内干湿度并填写《温湿度记录表》。
5.3 焊接材料应妥善保管于货架/平台上,货架/平台距离地面应不小于100mm,离墙壁距
焊材储存及使用规范
离不小于300mm,以保证空气流通。
5.4 存放焊材的库内根据需要划分为“合格”及“不合格”等区域,各区域要有明显标记。 5.5 定期查瞧所保管的焊材有无潮湿、污损、生锈现象,严禁不合格焊材出库用于生产。
发现有受潮现象,如微潮的,应立即晒干,或在150℃左右烘烤1-2小时,并及时使用,不宜继续保管。
6. 烘干及保温
6.1 用于重要结构管道与容器的焊条必须烘干,使用部门提前两天提出烘烤计划,填报
《焊条烘烤计划》,并注明使用部位,库管员依据计划安排烘干量。 6、1、1 烘干机放置在车间,专人负责(库管员)。
6.1.1 焊条烘干时应码放合理有利于潮气排出及均匀受热,焊条不应成垛或成捆地
堆放,应排成层状,每层堆放不能太厚,一般1~5层为宜。
6.1.2 烘干焊条时,烘箱的起始温度不应超过最终烘焙温度的一半,至少1、5小时以
后才能升至最终烘焙温度。不允许将焊条突然放进高温炉内烘焙或从高温炉内突然取出冷却,以防焊条因骤冷骤热而导致药皮开裂或脱落。
6.1.3 焊条在使用前,如焊条说明书无特殊规定时,一般应进行烘干。酸性焊条视受
潮情况在75~150℃烘干1小时;碱性低氢型结构钢焊条在350~370℃烘干2小时。烘干的焊条应放在100~150℃保温箱(筒)内,随用随取,使用时注意保持干燥。
6.1.4 不同类型的焊条一般应分别烘干,但下述条件下,可以同炉烘干:
? 烘干规范相同;
? 不同类型焊接材料间有隔离物或明显标记,不会混杂。
6.1.5 烘干后的焊条,尤其就是低氢型焊条,在常温下放置4小时以上,应重新进行
烘干,重复烘干次数不得超过3次。
6.1.6 焊材库库管员对焊条的烘干、保温、发放及回收应做记录填写《焊条烘烤记
录表》,记录内容应包括牌号/型号、批号、温度、时间等项内容,以使焊接材料的使用具有可追溯性。
6.2 焊丝、焊带表面应光滑、整洁,对非镀铜或防锈处理的焊丝及焊带,适用前应进行除
油、除锈及清洗处理。埋弧焊丝使用前应用绕丝机缠绕在焊丝盘中备用。 6.3 用于SAW的焊剂必须干燥且未受污物、轧制氧化皮或其她外来物的污染。所有采购
的焊剂必须有包装,以便正常条件下至少贮存6个月而不至因贮存影响其焊接特性或焊缝性能。包装损坏的焊剂必须予以废弃或在使用前不低于260℃烘干1小时。
焊材储存及使用规范
6.4 焊接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焊接材料的标识,以免发生错用。 7. 焊材的出库
7.1 焊接材料的出库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焊接材料的出库量应按消耗定额控制,并经库
管员核准后方可发放。
7.2 焊条及焊剂发放前按规定要求进行烘干,并及时作好烘干记录。烘干焊材每层不宜太
厚,以保证均匀加热与排出潮气。
7.3 焊工依据《焊材领用单》到焊材库领用焊材。领用部门填写《焊材领用单》时应填
写清楚施工项目、规格材质及相匹配的焊材型号,以免造成错用焊材。
7.4 焊材的出库量一般不超过一天的用量。当班焊工的领用量一般不超过本班次的用量;
出库烘干焊材应放入保温筒中在现场妥善保管,避免焊材错用、误用现象发生。应填写《焊材入库、领用、退库跟踪记录表》。
7.5 储存过期的焊材,应经质检部门复验合格方可发放使用,复验一般仅限于外观及工艺
性能试验,但对焊材的使用性能有怀疑时,可增加必要的检验项目。 规定期限自生产日期起可按下述方法确定: (1)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或说明书推荐的期限;
(2)酸性焊接材料及防潮包装密封良好的低氢性焊接材料为两年; (3)石墨型焊接材料及其她焊接材料为一年。
7.6 对于严重受潮、药皮变色、焊芯有锈迹的焊条应经烘干后进行质量评定,由有关职能
部门进行必要的检验,并作出降级使用或报废的处理决定后,方可准许出库。对于此类焊接材料的去向必须严格控制。降级使用的焊条不严禁用在钻机产品上。
8. 使用管理
8.1 车间领用的焊条应该放置在焊条保温筒里,保温筒外观完好,无严重撞击痕迹,具有
良好密封性。
8.2 在施焊过程中必须保持保温筒温度维持在100—150℃左右,严禁焊工手中存有多于
的焊条,每次只能取1-3根,要做到随用随取,取完焊条后及时将保温筒盖好,以保证焊条的干燥。
9. 焊接材料的退库与回收
9.1 焊接工作结束后,剩余的焊接材料及焊条头应回收。回收的焊接材料应满足下列条
件: 1)标记清楚 2)整洁、无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