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中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中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中心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MZB2020XZY-53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雁塔区鱼斗路251号
联系人: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经办
电话(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02室
联系人:董菊莉、杜华龙
电话(略)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中心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物联网工程应用实训中心(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自用
采购预算: 10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参与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参与的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
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6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05 09:00:00至2020-06-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领取时间: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领取,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22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02室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6-22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02室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2、开户名称:陕西卓佲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太白路支行 4、账(略)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