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二维图形编辑以及后面章节介绍的其他相关功能,能够用AutoCAD高效、准确地绘制图形。
一、编辑命令。
1、删除图形
命令:ERASE。菜单:“修改”|“删除”。工具栏:“修改”| (删除)。
执行ERAS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删除的对象。选择时直接拾取对象即可)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要删除的对象) 2、移动对象
将选定的对象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位置。
命令:MOVE。菜单:“修改”|“移动”。工具栏:“修改”| (移动)。
执行MOV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移动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移动对象)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位移>:
3、镜像对象
将选定的对象相对于镜像线进行镜像复制。 如下图所示。 镜像线
已有图形 镜像结果
命令:MIRROR。菜单:“修改”|“镜像”。工具栏:“修改”| (镜像)
执行MIRROR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镜像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 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
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
4、偏移对象
偏移操作用于平行复制,通过该命令可创建同心圆、平行线或等距曲线,如下图所示。
已有图形
镜像结果
命令:MIRROR。菜单:“修改” “偏移” 。工具栏:“修改”| (偏移)
执行MIRROR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镜像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 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
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
5、阵列对象
有矩形阵列、环形阵列等多种阵列方式。 (1)矩形阵列
命令:ARRAYRECT。菜单:“修改”|“阵列”|“矩形阵列”。工具栏:“修改”| (矩形阵列) 矩形阵列对象是指将选定的对象以矩形方式进行多重复制,如下图所示。
(a)已有图形 (b)矩形阵列结果 执行ARRAYRECT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阵列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阵列对象)
为项目数指定对角点或 [基点(B)/角度(A)/计数(C)] <计数>:
(2)环形阵列
环形阵列是指将选定的对象围绕圆心实现多重复制,如下图所示。
(a)已有图形 (b)环形阵列结果
6、旋转对象
旋转对象是指将指定的对象绕指定的点(基点)旋转指定的角度。 命令:ROTATE。菜单:“修改”|“旋转”。工具栏:“修改”| (旋转)。
执行ROTAT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旋转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指定旋转基点)
指定旋转角度,或 [复制(C)/参照(R)] <0>: (1) 指定旋转角度:根据指定的角度旋转。
(2) 复制:创建出旋转对象后仍在原位置保留原对象。 (3) 参照:以参照方式旋转对象。
7、修剪对象
指用由作为剪切边的对象来修剪指定的对象 。
命令:TRIM。菜单:“修改”|“修剪”。工具栏:“修改”| (修剪)。
执行TRIM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选择作为剪切边的对象;直接按Enter键则选择全部对象)
选择对象↙(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Shift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7、延伸对象
延伸对象是指将指定的对象延伸到另一对象(称之为边界边)上。
命令:EXTEND。菜单:“修改”|“延伸”。工具栏:“修改”| (延伸)。
执行EXTEND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边界的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选择作为边界边的对象,也可以按Enter键选择全部对象)
选择对象:↙(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8、倒角是指在两条直线之间绘制出倒角 。
命令:CHAMFER 。菜单:“修改”|“倒角”。工具栏:“修改”|
(倒角)。
执行CHAMFER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 [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1) 选择第一条直线
选择进行倒角的第一条直线。 (2) 多段线(P)
对整条多段线创建倒角。 (3) 距离(D) 设置倒角距离。
9、创建圆角
创建圆角是指在两个对象(直线或曲线)之间绘制出圆角。 命令:FILLET。菜单:“修改”|“圆角”。工具栏:“修改”|
(圆角)。
执行FILLET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 (1) 选择第一个对象
要求选择用于创建圆角的第一个对象 。 (2) 多段线(P)
对二维多段线创建圆角。 (3) 半径(R) 设置圆角半径。
10、打断对象
打断对象是指将对象在某点处打断(即一分为二),或在两点之间打断对象,即删除位于两点之间的那部分对象。
命令:BREAK。菜单:“修改”|“打断”。工具栏:“修改”|
(打断于
点),“修改”| (打断)。 执行BREAK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操作对象)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或 [第一点(F)]: (1)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确定第二断点,即以选择对象时的拾取点为第一断点,再确定第二断点来打断对象
(2) 第一点(F)
重新确定第一断点。
11、合并对象
合并对象是指将多个对象合并成一个对象。
命令:JOIN。菜单:“修改”|“合并”。工具栏:“修改”|
(合并)。
执行JOIN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源对象: 此时可以选择一条直线、圆弧、椭圆弧或多段线、样条曲线作为合并源对象,然后根据提示选择合并对象进行合并即可。
12、 缩放对象
缩放对象是指将指定的对象相对于指定点(基点)按指定的比例放大或缩小。 命令:SCALE。菜单:“修改”|“缩放”。工具栏:“修改”| 执行SCAL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缩放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指定基点)
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R)]:
12、 拉伸对象
利用拉伸功能,可以拉伸(或压缩)对象,使其长度发生变化 。 命令:STRETCH。菜单:“修改”|“拉伸”。工具栏:“修改”|
(拉伸)。
(比例)。
执行STRETCH命令,AutoCAD提示:
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边形选择要拉伸的对象... 选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