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教育及综合治理的责任书
为保一方平安,服务教育教学,依照《对于加强社会综合管理和安全教育的决定》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书,全体教师必须共同遵守。 一、组织领导
1.各班为校的二级治安责任区,其班主任为责任区的第一治安责任人,课任教师为第二治安责任人,第一治安责任人为本责任区学校治安工作负总责。 2.领导小组 组 长:何利民 副组长:周斌
成 员:郭国刚 代华阳 二、责任目标
1.教师自学抵制“黄、赌,非、毒”。即黄色书刊。聚众赌博、非法出版宣传品、社会丑恶现象。
2.教育学生崇尚科学,拒绝邪教。
3.妥善化解内部矛盾,杜绝越级上访闹事打架斗殴。
4.维护校内秩序,及时清退闲杂人员入校,发觉意外勇敢阻挠或及时报告。 5.保护集体财产,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经常检查教学设施,人人动手,及时清除隐患。 7.遵循教学规律,采纳正确教育办法,严禁体罚学生。
8.教育学生遵守课间秩序,杜绝滑楼梯,做惊险游戏等,别得翻越围墙、阳台等安全爱护设施。
9.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教师分别包垸、包点站好路队(见附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 10.特别是中午放学后,教师一定要跟路队把学生送到下公路口。 11.正确引导学生使用体育游戏器材,严禁活动课、体育课放羊别管。 12.教育学生参加集会文明守纪,进出场禁止拥挤追赶,一哄而上。 13.教育学生别向商店、流淌摊贩购买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三、责任处罚
1.实行综合管理一票否决,有违反目标之一者,当年别评优、别评先、别晋级。
2.教师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妨碍,扣考核分5-20分,妨碍极坏,上报中心学校通报处分,造成后果,交有关部门处理。
3.实行责任追究,学生发生别安全事故所在班级任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相应扣除班级考核得分,严峻者则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