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本课程开发建设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发展为本,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学校办学理念和学校特色,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的课程资源,全面开展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建设,努力形成符合学校办学特色、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体系。
二、课程开发目标
1.提高学生课程适应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校本课程开发的目的是让每一位学生能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参与课程决策,让个性得到充分发展,使自己成为新课程的主人。校本课程开发要实现学生个性化健康发展的目标,通过课程激励和促进学生正确认识自我,选择个性潜能发展的独特领域和生长点,培养人文素养,激发科学精神,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和发挥个性特长。
2.提升教师课程意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是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力量。没有教师发展就不可能有成功的课程开发,教师的专业成长对学生、学校、课程开发本身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学校要把校本课程开发作为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教师通过承担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促使自身的专业意识、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得到提升。
3.实现学校课程创新,促进学校特色发展
学校的地理环境、物质设施、文化氛围等都会对师生产生一定影响,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师生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而学生的成长、教师的发展就是学校的发展,学校特色的形成则是校本课程开发的自然追求,也是学生和教师发展的自然结果。
三、课程开发流程
1.需求评估。通过调查、座谈等多种方式,定期对学生学习需求和发展方向进行评估。
2.教师培训。课程开发前,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课程开发培训,包括对课程规划、设计、实施、整合、评价、审议等方面进行理论和技术培训。
3.课程申报。教师个人或小组根据学校需要申报校本课程开发时,必须先填写《校本课程开发申报表》,报学校审批。《校本课程开发申报表》的内容包括如下项目:课程名称、课程类型、课时计划、学分安排、主讲教师、教学材料、授课时间和授课对象等。具体内容包括课程目标陈述、课程内容或活动安排、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
4.课程审核。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室、教研组长、首席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课程审核小组。小组依据原则与标准,通过课程纲要的审议、答辩、推介等方式,从校本课程的选题、目标、选材、组织、评价和需求等方面进行论证。审议的基本原则包括:是否与学校教育理念和课程总体目标一致;目标的陈述、内容的选择与组织、实施与评价的建议是否规范可行;所需的条件与资源是否具备等。凡符合要求的可以立项;基本符合、尚有不足的提出修改意见;对不符合的,指出
研究方向,重新考虑课程的相关内容。
5.课程立项。经审议通过后,作为校本课程立项列入《校本课程目录》,拟安排开课,实施教学后进行总结再修订。
6.编制文本。是否编制文本、讲义等,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需拟编制文本的校本课程,教师要根据学校《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相关要求编制开发方案,正式编制文本。每项校本课程文本一般设计为10~15个专题,每个专题一般安排1课时,原则上不超过2课时,每个专题的文本一般要求在2000字以内;专题内容一般应包括正文、问题与思考、活动与探讨等栏目。
7.文本审定。由校本课程审议小组负责。审定的依据是:确保开发的校本课程具有教育性、实践性、特色性、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
8.教材印刷。校本课程文本作为教材,一般文本经审定合格后,由学校印刷室直接印制成单行材料或装订成册后交付使用。经教学实践检验具有普适性、特色性、传承性的课程文本,经反复修编后由学校联系印刷厂印制成批量的校本课程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