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讲话稿:《条例》为地方党委工作注入活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地方党委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完善这项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我们国家是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带领着全国人民共进退、奔小康。党的执政能力强弱,工作水平高低,直接与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紧密相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既是党执政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出台,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及时雨”,1996年制定的《条例》,在时过近20年之后,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党中央予以修订是明智之举。这对于提高地方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意义重大。
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党委重经济发展工作,轻党务工作现象较为普遍。结果是经济发展上去了,业务能力提升了,但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作风建设却在原地踏步,思想缺“钙”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党员不信马列信鬼神,甚至将风水用于执政当中,闹出诸多笑话,广为人民诟病。无数“能人腐败”也从反面印证了加强党的建设重要性,
如何让民主生活会动真格,让批评与自我批评能“真刀真枪”,是提高党性修养的重要任务。
新《条例》出台,在许多方面加以完善,是地方党委加强建设的指挥棒,地方各级党委要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作出专门安排,通过深入系统学习,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