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1)医院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网络成员、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为药品质量专职信息员,做好药品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药剂科汇总信息后,向药事管理与药治疗学委员会报告。
(2)各级药品管理部门下发的药品质量的文件和信息,药品信息员要及时传递给有关岗位和人员,布置并落实到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中。
(3)药剂科重视患者对药品质量的评价,在各药房设立药品质量反馈信息表,认真收集药品质量反馈信息。
(4)药品ADR监测是重要的药品质量信息来源,对临床发生3例以上同种药品、同样批号的药品出现 ADR的情况,予以密切关注,汇总分析后立即上报药剂科。
(5)全院医护药人员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事件应及时报告药剂科药理室,同时临床药师要深入临床,收集和征集医护人员所反映的药品质量情况并认真核实。
(6)药剂科工作人员应认真对待质量问题的查询和处理,发现有假、劣药,应及时报告。
(7)对全院的死亡病例,临床药师应参与核实、分析、总结,对符合药品不良事件标准的病例依法报告。
(8)药学工作人员定期对全院各科室所用药品进行检查,项目包括药品有效期及药品储存条件等问题,保证药品质量。
(9)遇医、药、护、患人员针对药品的质量投诉,药学人员应认真接待,仔细倾听,详细登记,会同科主任认真处理。
(10)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应纳入科室质量控制小组的常规会议议题进行讨论,沟通药品质量信息情况,分析研究药品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制度(1)医院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网络成员、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为药品质量专职信息员,做好药品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药剂科汇总信息后,向药事管理与药治疗学委员会报告。(2)各级药品管理部门下发的药品质量的文件和信息,药品信息员要及时传递给有关岗位和人员,布置并落实到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中。(3)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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