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华 集 团
大华营规字[2005]第006号
销售人员仪容仪表规范
第一条 目的
为能塑造企业的整体形象,有利于内部管理,并能提高销售员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特制定销售人员仪容仪表规范。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大华集团所有销售人员(上海地区);外地销售部门可参照此规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情修改后,报集团审核、备案。
第三条 上班时,应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铭牌,。
第四条 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制服必须保持清洁平整,不得有任何污
渍,袖口要扣住,不得挽起。销售经理可不着统一制服,但必须着职业装、正装。
第五条 秋冬季节时,不准在衬衫制服内穿高领内衣,当天不安排上班的
销售人员,只要一踏入销售大堂,必须着统一制服。
第六条 要加倍爱护制服,制服不可穿回家,要定期清洗,熨烫。夏季与
秋冬季制服更换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第七条 仪容规范
? 男生不准留长发、染发、烫发、留胡须、留长指甲,可戴一枚戒
指;
? 女生上班时必须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可喷淡香型香水,不留
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头发须用发夹固定,不得染发、披头散发,可佩戴以下三类首饰中的一类(首饰不得超过一件): 耳钉——仅限耳钉;
项链——附有吊坠的白金项链(颈链除外)
戒指——仅限素金戒指
? 以上所有佩件的款式应杜绝夸张。
第八条 上班时间必须穿统一工作鞋,不得穿其它颜色和过于花俏的皮
鞋,不得穿拖鞋、凉鞋和鞋跟过高的鞋。
第九条 男生一律穿黑色或深色袜子,女生若穿裙装,则一律穿薄型浅肤
色丝袜,并不得有任何破损(可常备一双备用丝袜)。
第十条 销售员必须持端庄的站姿、坐姿等肢体语言;严禁将两手插入口
袋,不得两手交叉、翘二郎腿、盘腿、脱鞋;工作时间不得伸懒腰、哼歌曲、吹口哨、抽烟、吃零食及大声谈笑等;不得挖耳、抠鼻孔;不得用手或笔直指客人,为客户指示模型上房屋时,必须手心向上指示。
第十一条 不得勾肩搭背,与客人相遇时应靠边而行,不得从二人中间穿
行;与客户同进出大门,应让客户先行;请人让路要先说对不起,不得横冲直撞,粗鲁无理。
第十二条 本规范于2005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集团董事会授权营销中
心销售业务部对此有最终解释权。
签发人: 日 期:
制度说明 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也将起不到任何的规范作用。只有通过执行的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被用来划线、测量,它将无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成为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