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宁阳县第二十中学 (新冠肺炎疫情防范)
餐 厅 员 工 岗 前 培 训
2020、3、16
主题:学校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
一、人员安全管理 (一)岗前管理
1.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食堂从业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经14天隔离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要抓好个人卫生,严格按规范洗手消毒,尤其是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
3.食堂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养殖禽畜动物。
4.有条件的学校应安排食堂从业人员全部集中入住专属集体宿舍,实行统一封闭管理,禁止外人进入,严格员工住宿、体温检测和出入登记制度,定期对宿舍区进行消毒,保持干净卫生、通风。 (二)上岗管理
1.每天由专业负责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医学观察。
2.所有在岗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疫情期间不得佩戴PE材质敞开式透明口罩。接触肉禽类生鲜食材、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还应戴一次性手套上岗操作,避免手部与食物直接接触。
(三)餐饮具管理
餐饮具每次使用后应严格按消毒→清洗→消毒的程序操作,及时消毒,独立存放。 二、食材进货查验
1.严格做好食材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确保来源正规,尤其加强对肉及肉制品“两证一报告”的查验。
2.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3.不得采购、饲养活禽畜动物和在食堂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4.大宗原料配送供应商应做好自身场地设备、送货人员和车辆的消毒防护等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食材查验交接制度,食材查验前后要洗手。 三、食堂加工操作
1.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干净整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食品原料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组织人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台账记录。
2.肉蛋等菜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烹饪温度务必达到70℃以上。 3.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附录J《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建议优先采用热力方法消毒。 四、场所清洁消毒
1.每天对加工售卖区域、就餐区域、保洁设施、人员通道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
2.保持加工区域和就餐区域的空气流通,定期开窗通风,并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3.每次送餐后对外送餐食的工作服、工用具和车辆进行清洁消毒。 4.如有近期出现有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食堂,应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 五、配餐就餐管理
1.在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知识海报,如佩戴口罩、勤洗手、排队保持距离等。
2.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由专人送餐,不得进入食堂就餐。
3.在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并配备洗手液等。
4.售卖人员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更换经消毒过的工作服,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对方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5.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鼓励学生自带餐具,按学校实际情况实行错峰就餐,排队和就餐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值班人员维持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