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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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所属章节】
第十二章 股份支付
【知识点】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应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对于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数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2.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对于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当以股份支付所换取的服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例题?单选题】2×16年1月1日,甲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与其高管人员签订股份支付协议,协议约定:等待期为2×16年1月1日起两年,两年期满有关高管人员仍在甲公司工作且每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5%的,高管人员每人可无偿取得10万股甲公司股票。甲公司普通股按董事会批准该股份支付协议前20天平均市场价格计算的公允价值为20元/股,授予日甲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为18元/股。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为15元/股。根据甲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综合考虑,甲公司预计该股份支付行权日其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为24元/股。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在计算2×16年因该股份支付确认费用时应使用的普通股的公允价值是( )。(2017年回忆版)
A.预计行权日甲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B.2×16年1月1日甲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C.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D.董事会批准该股份支付协议前20天按甲公司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计算的公允价值
【答案】B
【解析】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数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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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义务的确认和计量
【所属章节】
第十三章 或有事项
【知识点】重组义务的确认和计量
重组义务的确认
(一)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二)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
2.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3.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三)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并且同时满足预计负债的三项确认条件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
同时满足下列情况的,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2个条件)
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
2.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重组义务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中:
直接支出:是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因为这些支出与未来经营活动有关,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是重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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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分类
【所属章节】
第十四章 金融工具
【知识点】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的分类
(一)关于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1.业务模式评估
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企业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
2.企业确定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6个方面)
(1)企业应当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而不必按照单个金融资产逐项确定业务模式。
(2)一个企业可能会采用多个业务模式管理其金融资产。
(3)企业应当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4)企业的业务模式并非企业自愿指定,而是一种客观事实,通常可以从企业为实现其目标而开展的特定活动中得以反映。
(5)企业不得以按照合理预期不会发生的情形为基础确定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6)如果金融资产实际现金流量的实现方式不同于评估业务模式时的预期(如企业出售的金融资产数量超出或少于在对资产作出分类时的预期),只要企业在评估业务模式时已经考虑了当时所有可获得的相关信息,这一差异不构成企业财务报表的前期差错,也不改变企业在该业务模式下持有的剩余金融资产的分类。但是,企业在评估新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考虑这些信息。
(二)具体业务模式(3种模式)
1.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存续期内)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管理金融资产旨在通过在金融资产存续期内收取合同付款来实现现金流量,而不是通过持有并出售金融资产产生整体回报。
【特别提示】
①尽管企业持有金融资产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但是企业无须将所有此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②此前出售资产的事实只是为企业提供相关依据,而不能决定业务模式。
③即使企业在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增加时为减少信用损失而将其出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④如果企业在金融资产到期日前出售金融资产,即使与信用风险管理活动无关,在出售只是偶然发生(即使价值重大),或者单独及汇总而言出售的价值非常小(即使频繁发生)的情况下,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⑤如果出售发生在金融资产临近到期时,且出售所得接近待收取的剩余合同现金流量,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仍然可能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
在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下,企业的关键管理人员认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对于实现其管理目标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特点:a.涉及的出售通常频率更高、金额更大;b.不存在出售金融资产的频率或者价值的明确界限】
例如:
企业的目标是管理日常流动性需求同时维持特定的收益率,或者将金融资产的存续期与相关负债的存续期进行匹配。
3.其他业务模式
如果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不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也不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来实现其目标,则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其他业务模式。该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例如:
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或者基于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决策并对其进行管理。
(三)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
企业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摊】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综(债)】,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金、利息)(以下简称“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
【特别提示】
无论金融资产的法律形式是否为一项贷款,都可能是一项基本借贷安排。
(四)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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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
【所属章节】
第十五章 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