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大塘分局。 2.2 “监管部门”是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
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含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按本项目的中标金额计算,本项目为货物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
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招标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或质疑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接受
招标文件所有的条款。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
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
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
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
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进行装订(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
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
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
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
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缺漏部分视为已考虑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11.3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投标人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含年检页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4) 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注:三证合一单位不需提供第2点。
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5.投标人符合性文件: 15.1投标函;
1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4其它相关响应资料;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须向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
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 16.2.1 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塘信用社
账 号:8002 0000 0059 1653 1(招标代理服务费请不要汇入此账号) 请注明事由:“自动监测站”
16.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2月8日17:00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6.2.3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如不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除出具转
账凭证还必须出具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投标保证金是以投标人名义转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6.2.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银行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原件
经核对后退还。其中复印件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制作,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开标小信封中,另外一份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到投标文件。 16.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
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8年2月12日上午10时00分,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投标文件应一式7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文件1份(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统一装订成册(死页装订),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正本封装成一包,副本5份封装成一包,一共两包),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字样。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要求U盘或光盘介质, 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另外提交一开标小信封用于开标,信封上标明“开标信封”,内装以下文件各一份,以下文件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的完全一致,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排列: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还需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而且须与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一致);
3.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复印件(复印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报价一览表;
5.电子文件(注明投标人名称)。
18.2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A4规格(除特殊规格的图纸除外)纸打印,投标文件每一页均要求加盖
投标人公章,并且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公章,副本可以为正本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均必须用黑色墨水填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的授权代表签名且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
边签章或签字并加盖公章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按18.1要求提交开标小信封和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
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信封和密封包装必须按要求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9.2 信封和密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详细参考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并注明“在(2018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