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供货协议
甲方: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诚信实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2015年年度供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价格约定:
1、 价格条款为甲方工厂内交货含税价。(附价格合同)
2、 新增供货需求,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新的价格,并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势约定,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协议规定的配套价格为年度价格,若因市场及原材料大幅度变化,甲乙双方将每个月沟通一次价格并做调整,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势约定。若原材料价格涨幅在10%以内,产品价格不做上涨调整。二、 付款条款
乙方给甲方留十万元质量保证金,分三批扣购十万元,剩余货款,次批产品到货结算上一批货款,付款以月结算为准,结算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到货数量为准,当月发票全额开具后按照双方约定日期内甲方付款给乙方。
三、 订单安排:
原则上协议列明的产品标准,甲方提供每月需求量的滚动计划给乙方,并尽可能根据乙方的实际生产量(包括整车运量或整件运量)订货。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做每月定量库存,交货期原则上为整车或整件订单通知下达之日起3天内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如特殊情况下订单数量大于正常订单的3倍时,交货期可延长至1周。
四、 技术质量要求及专利:
1、 乙方交付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的技术要求(付技术协议),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同时签订技术协议和售后服务协议,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
2、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若由于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双标权、或工业设计,包括产品质量等问题所造成的生产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 供货:
1、 订货通知单经双方确定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订单通知的要求交货,否则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来承担。
2、 乙方装货完成发运前,应及时将发货情况通知给甲方接货人,如未通知至甲方接货人
而造成的卸货延迟或无法入库,其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发货车辆应携带发货清证明(证明需备注车牌号、产品名称、发货时间、货物型号、数量等信息)。
4、 发货和收货手续必须清楚,甲方的收货人签字或入库证明至少应保留1年,以作为核对购货明细的合法证明。六、 包装及运输: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要求:以纸箱包装、包装整体、便于装卸。七、 检验:
乙方应随货或提前将有关材料出厂合格证、产品序列号、质量检验报告提供给甲方备查。甲方根据订货通知、质检报告等进行收货并做来货检验和测试,检验和测试可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乙方负责提供检测人员所需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甲方不承担费用。
八、 售后服务:
见服务协议(附后)、九、 支持和合作:
1、 乙方提供与供货有关的技术支持服务,为所供产品提供详细的参数和要求,并对所供货物实施监督,维护和修理反馈。
2、 在双方协定的地点就所供产品的装卸、操作、运行维护或修理对甲方人员或甲方的最终用户进行培训。
3、 积极配合甲方发起的供应商考核、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及供应商优化会议等供应商关系管理活动,以通过共同努力达到有关质量、企业价格等目标。
4、 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参数、制作程序、价格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新技术和新建议。甲方可根须需要向乙方索取质量方案的管理材料。十、 权利、义务的转上:
甲乙双方未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不可将本合同及附属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一、纠纷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
解决,争端应向甲乙双方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十二、协议生效及其他
1、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需修正协议中的某些条款,以双方签字盖章和补充协议为准。
3、 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