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商业银行典型业务核算
学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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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业务及其业务核算特点 掌握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核算方法 掌握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核算方法 掌握商业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方法
第一节 商业银行概述
一、我国银行体系的构成
在我国,金融企业是由银行和非银行性金融机构组成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它是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是金融体系中的特殊银行。
商业银行通常也称为存款货币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为客户提供多种服务的金融机构,它是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主体,具体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3类。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投资设立,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经营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
二、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业务
商业银行的业务通常可以分为三大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一般将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称为信用业务,中间业务则是信用业务的派生业务。
1.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是指形成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前提和条件。
吸收外来资金形成了商业银行的负债,具体包括被动负债和主动负债。
2.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其资产以获取利润的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资产、贷款资产和证券投资3项。
3.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动用或较少动用自己的资金,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利用自身技术、信息、机构网络、资金、信誉、人才和设施等优势,以中间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结算、咨询、代理、担保、租赁及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经营活动。
三、商业银行典型经营业务的核算特点
(一)会计核算内容的特点
商业银行在反映其自身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基础上,还要反映客户的资金活动。
(二)会计核算方法的特点 1.会计科目设置的特殊性
商业银行的会计科目按照与资产负债表的关系可划分为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 表内科目是反映银行资金增减变化,并且该增减变化过程及其结果能够在会计报表上得到反映的会计科目。
表外科目是指用来反映业务内容但并未引起银行资金增减变化,因而不能在会计报表上得到反映的主要会计事项的会计科目。
2.记账方法的特殊性
记账方法是指是根据单位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采用特定的记账符号,并运用一定的记账原理,在账簿中进行登记的方法。
银行对表内会计科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都要采用复式记账法进行登记。 银行对表外会计科目所涉及的会计事项采用单式记账法进行登记。
(三)会计核算过程的特点
与其他行业相比,商业银行会计处于银行经营活动的第一线,具有与经营业务密不可分的特点。由此也导致商业银行的会计凭证设置与传递、会计账簿设置和账务处理程序的特殊性。
1.会计凭证组织的特殊性
(1)一般采用单式记账凭证。
(2)大量利用外来原始凭证代替记账凭证。 (3)凭证传递环节多。
2.会计账簿组织的特殊性
会计账簿组织是指账簿的设置及各种账簿之间的关系。商业银行的账簿组织由明细核算、综合核算两部分组成。明细核算是综合核算的具体化,对综合核算起补充作用;综合核算是明细核算的总括记录,起着统驭作用。
(1)明细核算。明细核算系统由分户账、现金收付日记簿、登记簿和余额表四部分组成。
(2)综合核算。综合核算是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总括反映各类资金的变动情况,它由科目日结单、总账和日计表三部分组成。
3.账务处理程序的特殊性
账务处理程序是指从办理业务、编制和审核凭证开始,经过账务记载和账务核对,直到轧平账务,编制日计表的全过程。
第二节 存款业务的核算
一、存款业务的种类
按存款来源性质的不同,商业银行存款分为单位存款、财政性存款和储蓄存款。 按存款期限的不同,商业银行存款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按存款币种不同,商业银行存款分为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按存款产生的顺序分,商业银行存款可分为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
二、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指独立核算的单位在银行开立的,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与管理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客户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用于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三、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吸收存款”科目。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各类单位和个人存入的款项。
(2)“利息支出”科目。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来核算银行在吸收存款、借款、发行金融债券等业务中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向债权人支付的利息。
(3)“应付利息”科目。该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银行吸收的存款及各种借款的当期应付而末付的利息。
(4)“清算资金往来”科目。该科目属于共同类科目,用于核算同城票据清算的资金。 (5)“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银行存放于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银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单位活期存款核算 1.单位存入现金的核算
银行办理现金存入业务时,遵从“先收款后记账”的原则。 【例4-1】讲解。
2.单位支取现金的核算
银行办理现金付出业务时,遵从“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 【例4-2】讲解。
3.单位活期存款利息的核算
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算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例4-3】讲解。
(三)单位定期存款核算
单位定期存款的存期有3个月、6个月、1年、2年、3年、5年六个档次,可由单位根据需要选择。
1.单位存入定期存款的核算
(1)现金存入定期存款。
单位以现金办理定期存款时,应以存款金额填写“单位定期存款缴款凭证”,连同现金交开户银行。
【例4-4】讲解。
(2)转账存入定期存款。
单位以转账方式办理定期存款时,应向银行提交转账支票(或其他有关付款结算凭证),以及一式三联的进账单。
【例4-5】讲解。
(3)同城他行存入定期存款。
在同城他行开户的存款单位来本行办理定期存款时,应提交转账支票和一式三联进账单,经审核无误后,先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并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转账支票转给存款人开户行,若无退票情况发生,以进账单为贷方传票进行账务处理。
【例4-6】讲解。
2.单位支取定期存款的核算 (1)全额到期支取。
【例4-7】讲解。 (2)全额提前支取。 (3)部分提前支取。 (4)逾期支取。
四、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核算
(一)活期储蓄存款核算
1.存入
储户第一次来银行储蓄存款称作开户。开户时由储户填写一联“储蓄存款凭条”。 【例4-8】讲解。 2.支取
储户凭存折或储蓄卡到银行柜台支取存款时,应填写“活期储蓄取款凭条”,连同存折或储蓄卡一起交经办员,经办员根据取款凭条核对账、折及印鉴、密码无误后,以取款凭条代做现金付出传票记账。
【例4-9】讲解。 3.计息
活期储蓄存款利息计息起点是元位,元位以下不计息,利息计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
4.销户
储户支取全部存款,并不再保留账号或储蓄卡时称为销户。 【例4-10】讲解。
(三)定期储蓄存款核算
1.定期储蓄存款的一般核算
定期储蓄存款虽然有多种存取方式,但其会计核算基本相同。 【例4-11】讲解。 【例4-12】讲解。
2.定期储蓄存款利息的核算
(1)整存整取存款利息的计息。整存整取存款在原定存期内的利息,一律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付利息,存期内若遇利率调整,也不分段计息。
(2)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息的计息。存满一个月的才计息,整月的零头天数不计息。 (3)存本取息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存本取息定期存款是指一次存入本金,约定存款期限,分期支取利息,到期一次支取本金的储蓄存款。
【例4-13】讲解。
(4)整存零取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是指一次存入本金,约定
存期和支取本金的次数,分期支取本金,期满一次支取利息的定期储蓄存款。
【例4-14】讲解。
(四)定活两便储蓄存款的核算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是开户时不确定存期,储户可以随时提取,利率随存期长短而变动的一种储蓄存款。其账务处理与活期储蓄存款相同。
第三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贷款业务的种类
按贷款期限长短划分,银行贷款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按贷款的保障程度分,银行贷款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贷款。
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分,银行贷款可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
按贷款对象划分,银行贷款可分为对公贷款和个人贷款。
二、信用贷款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设置
(1)“贷款”科目。该科目为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各种贷款。 (2)“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同时也是“贷款”科目的备抵科目,核算商业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
(3)“利息收入”科目。该科目属于收入类科目,用来核算银行发放贷款而确认的利息收入。
(4)“应收利息”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银行发放各类贷款而应收取的利息。
(二)发放贷款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应向银行提交借款申请书,并将其与其他有关资料一并提供给银行借贷部门。
【例4-15】讲解。
(三)贷款利息计算
(1)定期结算。银行定期结息,一般每季度结息一次,第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也可以每月结息一次。
(2)利随本清。又称为逐笔计息,是指银行按规定的贷款期限,于收回贷款本金时计收利息的方法。
含税利息=本金×贷款期×利率 【例4-16】讲解。
(四)到期收回贷款
1.到期借款人主动归还贷款
借款到期时借款人主动归还贷款时,应签发转账支票并填写一式四联的还款凭证,送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例4-17】讲解。
2.到期银行主动扣收
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能主动归还借款而账户中又有足够余额还款时,会计部门征得信贷部门同意并出具“贷款收回通知单”,会计部门根据“贷款收回通知单”编制一式四联的“还款凭证”扣收贷款,会计处理与借款人主动归还贷款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