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必备考点
制作人:方涛 新浪微博:@Lawyer方涛
第一部分:著作权(每年考6分)
考点一:著作权的产生
1.中国人(只看国籍,无论经常居住地在哪里):无需发表无需登记,自动取得;
2.外国人:国籍国、经常居住地国和出版国三者其中之一是公约成员国即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3.无国籍人:经常居住地国和出版国其中之一是公约成员国即受到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考点二:著作权的客体----作品
1.著作权只保护思想观念的表达,不保护思想观念;(eg:点子、创意等) 2.违法作品根据2010年《著作权法》的修改,也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注意:这里的违法作品包含了:侵权作品)
3.不予以保护的对象:官方文件、官方译文、时事新闻和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考点三、著作权的一般主体
1.著作权保护的是智力创造成果,单纯付出体力活动的,肯定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只有参与创作作品付出了智力贡献才会成为作者,享有著作权; 2.单位作品的构成要件:(1)单位主持;(2)代表单位意志;(3)单位承担责任;--注意和职务作品的区别;
3.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无需行为能力的限制;
考点四:著作权的特殊主体
1.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者享有,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的,需要经过原作者和演绎者的双重许可加付费;
2.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归汇编者享有,第三人使用汇编作品的,需要经过原作者和汇编者的双重许可加付费;
3.合作作品必须有共同创作的合意;
4.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行使,记住三句话“无转让,随便用;有理由,可禁止;有收益,大家分;”
5.影视作品中,制片者享有著作权;导演、编剧等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演员享有的是“表明表演者身份权”;
6.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7.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单位享有;构成特殊职务作品限于: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记忆口诀:工产地软)
8.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受托人享有;委托人在特定的目的范围内可以免费使用;例外:自传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特定人物; 9.美术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于作者享有;
(1)已经发表的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移的,原件的所有权人获得两项权利:原件的所有权和展览权;
(2)未发表的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移的,原件的所有权人获得三项权利:原件的所有权、展览权和代为行使发表权(推定);
考点五:著作权的内容
1:著作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除发表权外,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性,原则上不得转让与继承。 3.发表权
(1)发表权一次用尽;
(2)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代为行使; 4.署名权
(1)作品以署名方式发表,可以选择署真名还是假名;作品为演绎作品的,原作品的作者享有在演绎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2)禁止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上署自己的名字;(注意:在自己作品上署上他人的名字,侵犯的是:姓名权); 5.修改权
(1)报社、期刊社可以不经过作者同意而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 (2)图书出版者不可以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
6.著作财产权共12项,常考的是: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7.复制权:将他人的作品录音、录像等也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 8.发行权:一次用尽(理解类似与“发表权一次用尽”);发行权行使的行为方式:出售或赠与;
9.出租权的主体: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人;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者。(记忆口诀:电似机录音录像) 10.展览权的对象: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
11.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将作品上网的行为;
总结---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体:著作权人、表演者和录制者;
考点六:领接权
1.领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和播放者权; 2.表演者权:
(1)必须是对“作品”的表演;
(2)表演者对同一作品“每一次表演”均分别享有表演者权; (3)权利:
A.人身权:表明表演者身份权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B.财产权: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财产权的记忆口诀:音像直传,网络复发;
3.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权利
记忆口诀:网络复发租(注意:录像制作者多了一项:广播权) 4.播放者权:转播权、复制权和录音录像权
记忆口诀:转复录;
考点七 著作权的限制
1:合理使用是指:无需同意、无需付费,直接使用,不侵权; 2:合理使用的情形(共12种情形),常考的有---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c.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d.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e.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记忆口诀:个人引用,时事政治; 公开教学,多馆执行; 室外免费,汉少盲文
3.法定许可是指:无需同意,需要付费,直接使用,不侵权;
4.法定许可的情形:录音作者;报刊、期刊社、网站;广播电视组织以及为了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出版编写教材而使用他人的作品;
考点八:著作权法上的侵权法律责任及诉讼时效 1.善意侵权也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记忆口诀:善意侵权是侵权,只是不赔钱) 2.诉讼时效:原则上两年。例外:起诉时已经超过两年,侵权行为仍在持续中,且依然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停止侵权的诉讼时效未过(高频考点); 3.赔偿数额:实际损失---违法所得----五十万以下;
总结: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共有的权利: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权 ;
第二部分 商标法(每年考三分)
考点一、商标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