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鹤煤集团综合防尘管理规定
一、健全综合防尘队伍机构
1.公司通风部配备1人,各矿通防科也相应配备1人,专职管理综合防尘工作。
2.矿井要成立注浆冲尘队或冲尘圆班组,保证人员能满足冲尘需要。
3.矿要井在通风区设立测尘组,测尘人员按3-5人配备。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作经验,接受专门的测尘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为保证测尘工作的质量,测尘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调动。
二、明确综合防尘管理责任
1.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必须实行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生产矿井要建立专业防尘队伍,明确采、掘、机、运、通相关单位的防尘职责围,并有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
2.矿长对本单位防尘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防尘所需人员、资金和装备。
3.总工程师对粉尘的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防尘规划和措施,安排防尘工程计划。
4.分管安全的副矿长对防尘措施、工程的贯彻实施负监督责任,其他副职对所分管部门的防尘工作负直接责任。
5.通防科对矿井粉尘防治工作负业务管理责任。
6.生产、机电、通风等各部门都要在本职工作围对粉尘防治工作负责,分片包干,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7.矿井对防尘管路、防尘设施的安装和维护以及冲尘工作原则上划分如下。
(1)防尘管路的安装和维护。新投产的工作面防尘管路由安装单位负责安装,工作面验收时,一并验收和移交;掘进工作面的防尘管路由掘进单位负责安装,其它地点由矿指定单位负责安装。矿井主要防尘管路由矿指定单位负责维护,各分支管路谁使用谁管理;
(2)防尘设施的安装和维护。井下所有防尘设施的安装,由矿根据实际情况由指定单位负责,设施的维护按照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管理;
(3)冲尘区域划分。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至采区专用回风巷口由采煤队负责,掘进工作面自风机位置到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栅栏以外由掘进队负责;皮带巷、猴车道、煤仓上下口、卸载点上、下口由机电(运输)部门负责,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等由专职防尘队伍负责;地面煤仓由运销科负责;煤楼各矿根据责任围划分指定专门单位负责。
三、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系统
1.凡新建、改扩建、开拓延深、采区准备、巷道掘进的防尘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所有防尘设计和防尘措施必须有通风、安检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按设计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投产。
2.矿井地面必须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井下静压水池必须保证各用水设施所要求的水压和足够的水量。
3.综合防尘管网系统安装要求。
(1)所有的进风运输巷、采区回风巷、煤岩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煤仓上下口、流煤眼上下口、各点、煤巷横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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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维修、回棚处以及需要通风的其它辅助巷道均要敷设防尘管路。皮带运输巷每50m设一个三通闸阀,其它巷道每100m设一个三通闸阀;
(2)主、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支管直径不小于40mm。主、干管为向多个分支供水的集中供水管路,支管为向一个用水地点供水的供水管路。主、干供水管路中每一采区、每一区段分支处必须设分总开关闸阀;
(3)各供水地点必须有充足的供水水源,确保在正常生产用水的状态下,各用水地点的水量不小于6L/min、水压不小于0.4MPa,回采工作面顺槽口处的支管、掘进工作面巷口处的支管必须安装水压表;
(4)规防尘管路安装。管路离底板不小于300mm,跨巷道所架的管桥必须为同管径钢管,严禁用异径钢管或软管替代。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两巷所接的钢管距工作面不大于20m,其余部分要用直径不小于25mm的软管接至工作面。
4.净化水幕安装要求。
(1)井下进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道、采掘工作面及回风巷必须按规定设置封闭全断面的水幕;
(2)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两道封闭全断面的水幕,第一道水幕距迎头距离不超过50米,并在水幕处设置门式捕尘网;第二道距回风口不超过30米;
(3)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各安装两道水幕,上、下顺槽第一道水幕距工作面距离不超过50米,并在上顺槽水幕处设置门式捕尘网;上、下顺槽第二道水幕别分距回风口、进风口不超过30米; (4)串联通风时,串联风流的下风侧必须安设能封闭全断面的
风流净化水幕,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处应安设能封闭全断面的风流净化水幕;
(5)所有净化水幕应灵敏可靠,雾化效果好,使用正常。 5.防尘喷雾安装要求。
(1)井下溜煤眼、翻罐笼、运输机、装煤机、井下煤仓和其它地点都必须设置喷雾;
(2)机采或综采工作面采煤机、掘进机必须配备有效的外喷雾,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掘进机不得工作。采煤机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 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若无喷雾或喷雾效果较差的,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其压力不得小于4 MPa。掘进机采煤机喷雾压力不得小于3 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 MPa,若无喷雾或喷雾效果较差的,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3)液压支架和放顶煤采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
(4)所有喷雾应灵敏可靠,雾化效果好,使用正常。 四、加强综合防尘现场管理
1.防尘供水系统不健全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掘进工作面不得开工。正常生产过程中采掘工作面无水严禁施工。
2.所有采煤工作面必须采取煤层注水、水炮泥、喷雾、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坚持不注不采。施工单位要编制注水钻孔设计,根据煤层特性选择长短钻孔注水或采用高、中压注水技术,对于煤体自然水分大于4%,煤层很松软,破碎且打眼易塌孔,难于成孔的煤层,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以不进行煤层注水,但必须积极采取其它降尘措施。
3.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喷
雾、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如遇特殊情况的岩巷及施工抽放钻孔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取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捕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4.打地质超前钻探孔和抽放钻孔时孔口设喷雾,下风侧5m处设水幕,水幕能够覆盖巷道全断面,并在水幕处设置门式捕尘网。
5.矿井每月要制定冲尘循环图表,所有巷道按要求冲尘,无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现象。矿井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采区、采掘工作面等巷道冲刷积尘周期由矿总工程师决定,冲尘要有记录可查。
6.主要运输大巷每年刷白1次,要有记录可查。
7.放炮掘进时,炮前、炮后放炮地点20米围必须进行巷道全断面洒水灭尘。
8.放炮后,装煤前必须对距离炮掘工作面30m围的巷道周边和装煤处进行洒水喷雾降尘。
9.岩巷工作面喷浆时,在喷浆工作地点下风侧应设置至少1道风流净化水幕。
10.抽放钻孔施工现场每次钻孔施工结束,必须及时清理煤粉,并对下风侧100m围巷道进行冲洗,杜绝煤尘堆积现象。
五、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
1.矿井两翼、采区石门、相邻采区之间、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巷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
2.隔爆设施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隔爆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棚不得小于400L/m,辅助隔爆棚不得小于200L/m;
(2)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隔爆水棚的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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