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装标准规范
1、总则
1.1 本规范适用于 1.2 本规范引用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 《安装与 验收标准》 (GB 50171-
199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GB 50169-199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备出厂说明书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GB 50256-96 ) 有关设
1.3 所有电气项目施工人员应熟知并严格执行本规范,确保电气安装工程质量。 1.4 本
规范与上级的有关规程、规范相低触时应按上级规程、规范执行。 1.5 当现场设备、 系统结线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本规程。 1.6 所有电气技术人员及公司相关领导应 熟悉本规范。
1.7 本规程应每年进行一次复查 ,对不符合上级规定和现场实际的部分进行修订。
本规范由 负责解释。
1.8
第一节 变压器安装规范
一、主控项目
1. 变压器安装应位置正确,附件齐全,油浸变压器油位正常,无渗油现象; 2. 接地引 下线及其与主接
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接地可靠。 3. 变压器的相关电气试验必 须合格。
4. 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正确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 5. 变压器的高、低 压侧接 线、相色清晰、
安装合理。 二、一般项目
1. 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 置正确。 2. 绝缘件应无裂纹、缺损和瓷件瓷釉损坏等缺陷,外表清洁,测温仪表指示准 确。 3. 装有滚轮的变压
器就位后,应将滚轮用能拆卸的制动部件固定。
4. 检查变压器铭牌上所列各项技术参数及产品附件与图纸上的型号、规格等相符;出 厂资料、文件需齐
全。
5. 变压器本身不应有机械损伤,箱盖螺栓应完整无缺,密封衬垫要求严密良好,无渗 油现象。 6. 易损部件如套管、油位表、呼吸器、信号温度计、气体继电器等有无损坏现
象。 7. 变压器顶盖上应无遗留杂物。
8. 储油柜、冷却装置等油系统上的阀门均应打开,且指示正确。
9. 变压器的基础轨道应水平;装有气体继电器的变压器,应使其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气 流方向有 1 % ~1.5 %的升高坡度(制造厂规定不需安装坡度除外)。
10. 当与封闭母
线连接时,其套管中心线与封闭母线中心线相等。 11. 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 确。 三、应具备基本要求
1. 变压器在运行情况下,应能安全的查看储油柜和套管、油温、气体继电器,必要时 应装设固定梯子。 2. 室内安装的变压器应有足够的通风,避免变压器温度过高。
3. 变压器的门应采用阻燃材料并上锁,门上应标明变压器的名称、编号及标示
牌。 4.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应按有关设计规程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事故储油设施,并保 持完好状态。
5. 大中型变压器应有永久或临时性起吊钟罩设施及场地。
第二节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 (屏、台 )和动力、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规范 一、主控项目
1、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
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线连接,且有标识。
PE)可靠;装有电器的可
2、 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 (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的电击保
护。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应用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当设计 无要求时,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附表
高压成套配电柜必须交接试验合格。 4、 中置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5 的规定。 3、
1) 检查防止电气误操作的“五防”装置齐全,并动作灵活可靠。 2) 开关进出应灵活 轻便,无卡
阻、碰撞现象,相同型号的开关应能互换。 3) 开关在工作位置,动触头与 静触头接触紧密,符合产品要求。 4) 开关和柜体间的二次回路连接插件应接触良 好。 5) 安全隔离板应开启灵活,随开关的进出而相应动作。 6) 开关与柜体间的接地 触头应接触紧密。
7) 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等安装接线完毕、应做好孔洞的密封工作。 5 、 抽 屉式配电柜的
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抽屉推拉应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抽屉应能互换。
2) 抽屉的机械联锁或电气联锁装置应动作正确可靠,断路器分闸后,隔离触头才能分 开。
3) 抽屉与柜体间的二次回路连接插件应接触良好。 4) 抽屉与柜体间的接触及柜体、 框架的接地应
良好。
6、 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 0.5M Q;二次回路必须大于 1M Qo
7、 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
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
10M Q,
1?10M ◎时,做
1000V 交流工频试验,时间 1min ,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8、 直流屏试验,应将屏内电子器件从线路上退出,检测主回路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 电阻应大于0.5M
Q,直流屏所附蓄电池组的充、放电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整流 器的控制调整和输出特性试验应符合
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9、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 丝两侧压的导线
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 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 全; 2)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 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 0.1s o
3)照明箱(盘),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 汇流排配出。
二、一般项目
1、 基础型钢安装应符合附表 6的规定。
2、 柜、屏、台、箱、盘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丝连接,且防松零件齐
全。3、 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1.5 %。,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
2mm ,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 5mm 。
4、 柜、屏、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 格、型号符合设
计要求; 2 )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3) 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
4) 柜、屏、台、箱、盘上的器件标识,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 端子有编号,且
清晰、工整、不易脱色。
5) 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48v 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频耐 压试验。
5、 低压电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发热元件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 2)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3)切换压板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有安全距离,切换时,不触及相邻的压板;
4)信
号回路的信号灯、按钮、光字牌、电铃、电笛、事故电钟等动作和信号显示准确; 外壳需接地(PE)的,连接可靠;
5)
6) 端子牌安装牢固,端子有序号,强电、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 大小适配。 6、 柜、屏、台、箱、盘间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
750v、芯线截面积 不小
于 2.5mm2 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它回路的 电线应 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 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1.5 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二 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 应分别绑扎,且
有标识;固定后不应防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7、 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裕量; 2)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 保护层; 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
4)可
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8 、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箱 (盘)涂层完整; 2)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3 )箱(盘)不采用可燃材料制 作;
4) 箱(盘)安装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1.5%。;底边距地面为 1.5m,照明配电板 底边距地面不小
于 1.8m 。
5) 盘、柜及盘、柜内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主控制盘、继电保护盘和自动装置 盘等不宜与基础
型钢焊死。
9、 自 2003 年 5 月 1 日起,低压电气中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开关和控制设备、整机 保护设备应根据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有“ 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方可用于工程。
CCC”标志的《中国国家强制
第三节 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
电缆敷设规范
一、主控项目
1、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可靠。
2、 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二、一般项目
1 、 电缆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最上层至竖井顶部或楼板的距离不小于
支架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的距离不小于 50-100mm ;
150-200mm ; 电缆
2) 当设计无要求时 ,电缆支架层间最小允许距离符合附表 7 的规定。
3) 支架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饱满;用膨胀螺栓固定时,选用螺栓适配,连接紧 固,防松零件齐
全。
2、 电缆在支架上敷设,转弯处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附表 3 、 电缆敷设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垂直敷设或大于 45 °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固定;
1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