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及我国碳交易市场展望
摘要:《京都议定书》通过创新地引入“灵活机制”,期望借助市场手段来高效解决环境问题,并由此形成了目前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商品交易市场――碳交易市场。本文回顾了碳交易市场的产生背景,详细介绍了现行碳交易机制及相关执行机构。通过对目前碳交易市场体系的研究,深入分析了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对其未来发展可能面临的障碍进行了探讨,并对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做出展望。 关键词:碳交易市场;交易机制;市场结构;碳金融市场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0)07-0076-05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都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然而,单纯依靠联合国强制性减排要求及各经济主体自主性减排意愿是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一切资源使用和一切污染都可以归结为碳排放;一切碳排放都是可计量的、具有标准性和权力性;而一切可计量、具有标准性和权力性的东西都可以商品化。碳交易构架了连接低碳环境下实体经济与虚拟资本的桥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碳资产这种稀
缺资源的优化配置,将最终引导实体经济向低碳经济发展。
一、碳交易市场的产生背景
碳交易泛指各类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最早是由联合国为应对气候变化创建的一种贸易体系。在碳交易的基础上还派生出各种与排放权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促成了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碳交易市场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在这次大会上,150多个国家将“把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确立为其未来的发展目标。UNFCCC也被确立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并且每年举行一次缔约方大会(COP)。截至2009年10月,已经有192个国家通过了该公约,共举办了15次缔约方大会。在UNFCCC框架的基础上还形成了《京都议定书》(1997)与旨在促使其落实的《马拉喀什协议文件》(2001)、《德里宣言》(2002)、“控制气候变化的蒙特利尔路线图”(2005)和“巴厘岛路线图”(2007)等协议与计划。其中,于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最具影响力。该议定书创新性地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来解决“全球气候”这种稀缺性“公共物品”的优化配置
问题,对UNFCCC中的附件1国家在2008―2012年的具体减排任务做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定量限制。
二、碳交易机制及执行机构
为实现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目标,各国最终需要通过低碳技术的进步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但要求发达国家近期内、在现有减排技术上再次实现突破还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在技术商业化尚不成熟而减排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京都议定书》建立了三种补充性的“灵活机制”,来帮助各国降低实现减排目标的成本,包括排放贸易机制(ET)、联合实施机制(JI)及清洁发展机制(CDM)。这三种机制促成了包括供需、成本、价格等一系列影响因素在内的碳交易机制,极大地促进了各经济主体通过创新的发展模式赢取竞争优势。
(一)“灵活机制”的主要内容
排放贸易机制是指UNFCCC附件1国家之间针对“分配数量单位”(AAUs)的交易。所谓AAUs是这些国家根据其在《京都议定书》的承诺,可分配到的初始排放配额。联合实施机制指附件l国家(有排放限额约束)之间就“减排单位”(ERUs)进行的以内含减排技术、产生“减排单位”的项目为载体的投资。若某个项目达到了减排要求并经过了认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