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晨午晚检工作制度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晨午晚检制度。
一、学生晨午晚检制度
1、每天早自习上课后(8:00—8:20)、下午第一节课、晚自习开始后6:00,由执勤人员如实统计各班人数,并询问,观察学生情况,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如发现(发烧,咳嗽)等症状时,立即上报本周值班领导,并和班主任联系,有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后,讲学生送至医院进行检查确诊。
2、如有缺勤学生,执勤人员记录后及时与班主任联系问清原因,确定学生真实情况。如果学生有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晚检统计表及学生出勤情况记录表上,班主任做好过程跟踪了解,跟踪每个学生,必须每天都做好记录,直至学生痊愈回到学校。 3、每周填写好晨午晚检统计表后,由值班领导签字后交于教导处检查存档。做到认真细致无遗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宣传工作,提倡学生之间相互督查,告知学生在家或校外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症状时而不能到校时,应尽快报告班主任或学校并到医院确诊治疗。
二、教职工晨午晚检制度
1、高度重视教职工晨午晚检工作,指定专人承担教职工晨午晚检和信息填写。
2、教师应积极主动配合检查工作,出现咳嗽、发烧等不良症状而不能进入课堂上课时,应立即上报负责人,尽快到医院确诊治疗,教师到校外出校病情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到医院确诊治疗。 3、对生病请假教师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记录,并做好过程跟踪,直至痊愈。
鲁打中学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