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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家山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 2010年总结和2011年计划
2011年,将是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别,巩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重要时期。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主动变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方法,健全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赋予农民长久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在此基础上,采取措施推动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要适应我镇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水平,不断开拓农经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领域,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服务体系,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解决好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要适应改革带来的利益新变化,保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管理,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高度责任感做好农经工作。 一、2010年经管工作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中,镇经管站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局的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改革和发展主题,以农民满意、农村发展为目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通过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的大发展、大调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实施村级财务、资金“双代管”工作,不断盘活集体资产,引导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增强了集体服务能力,拓宽了增加农民收入渠道;通过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指导农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遏制农村“三乱”现象,督促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开展村容村貌整治,规范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实现农民隐性收入增长,改善了农民人居环境;通过引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了生产的组织化水平,架起了农民同市场的桥梁,缓解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扩大了农产品营销空间。 (一)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继续做好延包后续完善工作。2010年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一切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将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精神宣传进村入户,使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普遍了解法律政策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2007年、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制定方案、宣传政策、调查摸底、分类登记、张榜公布、确权到户、签订合同、填写新证的工作方法、步骤,稳步推进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工作,于2007年10月30日基本完成。全镇1万多户土地承包农户中,全部发放了全国统一样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率达99.8%,除部份地区产权有争议的土地和农户举家外迁打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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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人等少数情况未换发经营权证外,其余都按要求发放了经营权证书。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解决了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中的一些遗留问题。规范了承包合同,明确了四至界线,建立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理顺了我镇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妥善处理和化解了农村土地矛盾,切实保障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法权益。换证工作结束后,严格按档案管理要求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合同书、登记簿、申请书等进行了立卷归档,进行管理。 2、依法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2010年”期间,通过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信访机制,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试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继承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农村实行二轮承包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为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针对农村二轮承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下发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来指导处理土地纠纷。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村民和解、镇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解决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今年调解纠纷3起。 3、依法加强土地承包与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2010年我镇进一步抓好了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做到土地承包相关文件、合同、方案、台帐、表册等资料完整,做到“一组一卷、一村一档、全镇一柜”。按照自愿有偿和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原则依法引导流转行为,探索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和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使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截止2010年末,我镇承包土地流转总面积为15200亩。 (二)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1、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2010年继续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村级财务资金双代管,逐步提高电算化管理覆盖率,建立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台帐,统一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资金开支审批,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定期报帐、结帐,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和财产清查等12项管理制度,改善了农村资产财务管理条件,提高了农村资产财务管理质量,帮助农村管好用活集体资金、资产,不断改善农村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资金的安全和集体经济的发展。 2、开展村帐镇代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全面推行村帐镇代管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业务人员素质,提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质量,镇经管站、镇财政所联合举行了两期培训班,请县局的领导授课,参加学员有200余人。据统计,到“2010年”末,全镇已经全面实行村帐镇代管,代管了30个核算单位(社区2个、村委会28个,专业合作社1个,村民小组375个)的资金和账目,全部实行了电算化管理,共代管村集体货币资金1200万元,现帐面现金181.3万元。 2010年镇经管站共组织了两次“村两委”换届中针对村委会及部份村民小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切实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3、组织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经济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有章理事、有钱办事、有人管事”是村级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有人管事”是关键,“有钱办事”是基础,“有章理事”是保障。如果集体经济没有实力,村组班子就缺乏号召力,有章理事、有人管事也就变成了空中楼阁。2010年我镇共争取到省级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6个,扶持资金300多万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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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项目带动,全镇涌现出一批致富典型,在项目实施点形成了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三)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目前,建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农业、财政、教育、纪委、综治等涉农负担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民负担日常协调管理工作。与此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健全了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及审核制、公示制、限额制、负担卡制、责任追究制等监管制度,每年均组织二次对农民负担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特别是对学校收费情况。我镇已初步形成了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2、指导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不断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认真执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创新议事形式。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的有效执行,防止并及时纠正了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以及平调、挪用所筹资金劳务等可能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集体公益事业有序发展,处理好建设需要与农民负担的关系,今年申报6个村。
3、督促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一是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政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到位后,及时根据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的文件精神,遵循统一规范、公正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将转移支付资金合理确定分配到经费使用单位和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挪用情况;二是落实各种补贴政策,对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支农惠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我镇各种补贴均按规定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手中。
(四) 指导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1、坚持依法指导,贯彻落实法律精神。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规范的章程、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等制度,增强对社员的服务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截止2010年未,我镇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合作社成员数达7698个,带动非成员农户20554户。
2、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2010年,我镇把培植典型,从抓典型入手,靠典型引路,作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措施,积极争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初步在全镇建成一批让农民可看、可学、章程比较规范、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五)农村统计调查分析工作
农村统计调查分析工作是全面反映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成本、收益分配及消费的综合报表,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农村经济政策和指导农业生产有重要参考作用。我镇每年均对上半年和全年的数据进行预测分析,完成国家统计局、农业部统计年报的汇总上报及相关调查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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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工作思路,开创2011年农经工作新局面
“2011年”期间我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农业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着力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农民群众的物质利益,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和机制活力,为推进小康社会而奋斗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管理
1、依法保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并总结经验,完善登记方案,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推进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建设。认真执行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2、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推广使用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确保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依托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展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等服务。按照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加快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引导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发展,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3、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按照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需要,指导设立村农村土地承包调解站,加快建立健全镇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深入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法律进村入户,引导农民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调解员培训,建立健全调解员培训制度。要对照法律规定,规范调解机构设置、仲裁员选聘和调解程序,健全调解委员会章程,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做好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调解庭依法开展调解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贯彻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4、加强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土地承包信访督查督办。加强与纪检国土、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借土地流转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等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问题,健全依法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1、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针对涉农领域农民不合理负担有所凸显的问题,继续参与开展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修建通村公路向农民摊派集资、农村公费订阅报刊乱摊派以及农民建房、计划生育、结婚登记乱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继续参与清理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乱摊派,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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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示范建设,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项检查,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参与推动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加大奖补力度,完善奖补办法,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机制。
3、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建设。坚持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进一步清理涉农收费和集资摊派项目;坚持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实行减负惠农政策全覆盖;坚持完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完善农民负担检查制度,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机制,确保减负高压态势不改变。积极参与农村相关改革。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增强集体服务功能
1、加大农村集资产财务管理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资源公开协商招标投标、承包租赁合同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制度。认真总结管理经验,构建村级财富积累机制,认真总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经验,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按照发展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要求,推进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完善议事程序和公开内容。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2、扎实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总结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经验,完善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帐镇代管工作的通知》,规范和完善村帐镇代管。
3、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认真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加大审计工作力度,保障集体财产安全,提高集体经济运营效益。加强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村级债务管理、土地补偿费管理、农民负担管理等专项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加强整改监督。
4、积极争取集体经济扶持项目。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有的资产、资源,争取上级扶持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有针对性地发展适宜的种植业、养殖业或者新建农村集体所有的集贸市场等。力求消除无集体经济收入的“空壳”村,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逐步增强集体统一经营层次服务功能。
(四)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规范化建设
1、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产标准化水平。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三品”工作,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提高经营品牌化水平。
2、积极争取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积极争取扩大财政扶持资金规模,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通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品牌建设、完善销售网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现成员收入高于非成员20%,推进当地产业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产品商品率,增强合作社带动能力。督促落实税收优惠、信贷保险、用地用电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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