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电线路,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进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断开位置。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告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人工立杆,所有叉木应坚固完好,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9、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10、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11、交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挂标示牌,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配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接地线应酬使用截面不少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绝缘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设备或线路检查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12、电气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零。
13、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4、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灯具,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