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
1、 宿舍内居室宜集中布置,通廊式宿舍水平交通流线不宜过长。
2、 每栋宿舍应设置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晾晒空间。宿舍内应设置盥洗室和厕所。公共用房的
设置应防止对居室产生干扰。
3、 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 4、 宿舍内应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图以及明显的安全疏散标志。 5、 每栋宿舍应在首层至少设置 室
1、居室的床位布置尺寸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 2)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
m
1 间无障碍居室,或在宿舍区内集中设置无障碍居室。居室内的
无障碍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50 的要求。二、居
2、两排床或床与墙之间的走道宽度
m。
3、居室应有储藏空间,每人净储藏空间不宜小于 4、储藏空间的净深不应小于
高度不宜小于 m。书架的尺寸,其净深不应小于 6、居室不宜布置地下室。 7、居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 三、辅助用房
1、公共厕所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进入,
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应大于
m 3 。
m。设固定箱子架时,每格净空长度不宜小于
m,每格净高不应小于
m,宽度不宜小于m。
m
5、贴临卫生间等潮湿房间的居室、储藏室的墙面应做防潮处理。
前室和盥洗室的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 公共厕所及公共盥
25 m(附带卫生间的居室除外) 。
设备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
2、公共厕所、 公共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居住人数确定, 3、居室内的附设卫生间,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2
2 m2 ,设有淋浴设备或 2 个座便器的附设卫生间,
其他地区可根据条件设分散或集中的淋
8 m 2 。
。附设卫生间内的厕位和淋浴宜设隔断。
15 人。
12 m 2 。
4、夏热冬暖地区和温和地区应在宿舍建筑内设淋浴设施,
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应超过
5、宿舍建筑内的管理室宜设置在主要出口处,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宿舍建筑内宜在主要出入处设置会客空间,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7、宿舍建筑内的公共活动室(空间)宜每层设置,
上,人均使用面积为
100 人以下,人均使用面积为 m 2 ;101 人以
m 2 。公共活动室(空间)的最小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30 m 2 。
8、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开水设施,可设置单独的开水设施,也可在盥洗室内设置洗衣机位。 11、居室附设卫生间的宿舍建筑宜在每层另设小型公共厕所,其中大便器、小便器及盥洗龙头等
卫生设备均不宜少于
2 格。
12、宿舍建筑宜在底层设置集中垃圾收集间。
13、设有公共厕所、盥洗室的宿舍建筑内宜在每层设置卫生清洁间。 14、宿舍建筑宜集中设置地下或半地下自行车库。 四、层高和净高 1.
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 居室在采用单层床时,层高不宜低于
2.
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 m;在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不宜低于
m。 m。
3. 辅助用房的净高不宜低于 m。五、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 1.
宿舍安全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的规定。
2. 通廊式宿舍和单元式宿舍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十层以下的宿舍,在每层居室通向楼梯间的出入口处有乙级防火门分隔时,则该楼梯间可不通知屋顶。楼梯间应直接采光、通风。
3. 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度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
100 人不小于 1 m 计算,且梯段净宽不应小
于,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
4.
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踏步高度不应大于。扶手高度不应小于。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宿舍安全出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不应小于。 宿舍门窗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宿舍的外窗窗台不应低于,当低于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宿舍居室外窗不宜采用玻璃幕墙。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地面距本次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 并避免视线干扰。
2m。当低于 2m 时不应妨碍交通,
5. 1. 2. 3. 4.
六、门窗和阳台
5.
9.
6. 7. 8.
宿舍的底层外窗、阳台,其他各层的窗台下沿距下面屋顶平台、答挑檐、公共走廊等地面低于 2m的外窗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应满足逃生救援的要求。
居室的创应设吊挂窗帘的设施。卫生间、洗浴室和厕所的创应有遮挡视线的措施。 居室的门宜有安全防范措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室的门宜具有保温性能。
居室和辅助房间的门洞不应小于,阳台门洞宽度不应小于,居室内敷设卫生间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小于,不设亮窗的门洞口高度不应小于。
宿舍宜设阳台,阳台净深不应小于。各居室之间或及时与公共部分之间毗连的阳台应设分室隔板。
10. 顶部阳台应设雨罩,高层和多层宿舍建筑的阳台、雨罩均应做有组织排水,雨罩应做防水,
阳台宜做防水。 11. 低层、多次宿舍阳台栏杆不应低于。
室内环境
一、 自然通风和采光
1. 宿舍内的居室、公共盥洗室、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和公共活动室应直接自然通风和采光,走
廊宜有自然通风和采光。 2. 采用自然通风的居室,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居室地板面积的 3. 严寒地区的居室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
4. 宿舍的室内采光标准应符合采光系数最低值,其窗地比可按
规定取值。
1/ 20.
女儿墙高度取决于是否上人, 不上人高度应不小于 800mm,上人高度应不小于 1300mm。有混凝土压顶时,按楼板顶面算至压顶底面为准;无混凝土压顶时,按楼板顶面算至女儿墙顶面为准。